据媒体报道,5月5日,证监会又核准了1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筹资总额不超过46亿元,这也是证监会今年下发的第16批IPO批文。至此,今年以来,已经有168家企业拿到了IPO批文,筹资总额不超过851亿元。
应当说,从发行的企业数量来看,速度还是比较快的,达到了每月40多家。但是,从发行的结构来看,似乎也不十分合理,过度“唯小”现象比较严重,继而导致发行企业的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上市就业绩变脸的现象。联想到IPO扶贫等方面的做法,很多人开始质疑,这样的发行方式,有利于市场健康、市场稳定吗?有利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吗?
可以理解,证监会所以选择过度“唯小”的发行方式,一方面,是考虑到目前市场并不太稳定、投资者热情并不是很高、利空释放的能量更容易冲击市场、冲击投资者信心,但又不能再停止新股发行、不能出现IPO堰塞湖的实际情况,试图通过多频次、小规模、低融资额的发行方式,改善市场的企业结构,缓解市场的供需矛盾,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且不对市场资金供应、资金需求形成太大压力;另一方面,不排除证监会的“功利思想”、“眼前利益”和“保守思维”,譬如IPO扶贫,就是典型的“功利主义”,而把目标全部锁定在小企业身上,就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思维”、“眼前利益”,严重缺乏长远目光、缺乏创新意识。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大企业、好企业失去希望,而给少数低质低效企业进入市场带来希望和幻想。
我们说,重视中小企业、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直接融资机会,本身并没有错。在目前中小企业被金融机构边缘化的大背景下,在IPO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符合经济发展现状的。前提是,不能过度“唯小”、不能只“唯小”不顾大,不能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而放弃大中型企业。证券市场是依靠优质企业生存的市场,而不是中小企业生存的市场。创业板可以以中小企业为主,主板市场则不能也以中小企业为主。否则,分板就失去了意义、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很显然,从今年以来新股发行的实际情况看,IPO没有能够做到以“质”取胜,没有把真正优质的企业推向市场,而是以“需”为上。而这里据说的“需”,也不是企业和市场需要的“需”,而是管理层需要的“需”,是为了迎合某种需要的“需”。自然,从效果上讲,就不可能达到最佳。
事实也是如此,舆论和公众所以对新股发行中出现的业绩变脸那么敏感、反应那么强烈,最根本的原因,也是与新股发行过度“唯小”有关,与真正优质的企业不能进入到市场有关。次新股所以出现频繁被爆炒的现象,则与这些企业规模过小、容易炒作密切相关。假如新股发行过程中能够适当注意企业结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一点规模较大、融资额较多的企业,市场的结构也会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次新股被爆炒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实际上,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试探和摸索以后,市场对新股发行的节奏和频率已经能够接受,对融资规模也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已经不需要在新股发行上瞻前顾后、小心翼翼,而完全可以依据质量选择发行企业,让真正优质高效的企业进入市场,而不是过度“唯小”。尤其在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的情况下,如果IPO只是“唯小”,对国企改革也是会带来不小的影响的,要知道,许多企业都把整体上市作为改革的重要选项。如果IPO把大企业上市的门关上了,国企改革还怎么深入推进。更重要的,投资者已经对国企改革可能释放的红利充满信心、充满期待,热切等待市场能够迎来一波国企改革红利高潮。所以,IPO必须从过度“唯小”转向以“质”取胜,实现大、中、小搭配,适度控制融资规模的目标,既要稳定市场、减少新股发行对市场的冲击,更要满足企业融资需要,让各类企业都有到证券市场融资的平等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IPO的作用,才能让市场步入健康有序的轨道。
在市场不太稳定、向上动力不足的情况下,适度控制一下IPO的速度和融资规模等,是需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这只能是过渡,且过渡的时间不能太长。在管理层不断强调价值投资的大背景下,新股发行过度“唯小”,也无法让价值投资理念得到确立。想一想,次新股能够如此被爆炒,还有何价值投资理念可言。如何适度增加一些规模较大、融资额较多的企业,价值投资的空间也会更大。这一点,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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