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的时候,二姐交给我一份材料,让我看看案子如何,有没有申诉的可能。
材料里夹了两份刑事判决书,很有年代感,第一份1970年,第二份1992年。这两份判决的主角就是大爷。那时我还没见到大爷,但我已看见了他的故事。
案子比较清晰。上世纪七十年代,有妇之夫的大爷在宁夏工作时得罪了领导,并关到牛棚里改造,因为断了经济收入,大爷远在西安的妻子闹着要和他离婚。这时候,当地不到20 来岁的年轻女孩看上了他愿意嫁给他,并且和他发生了关系。之后女孩移情别恋,怀上了他人的孩子后又吃药堕胎,女孩的父母恼羞成怒便携女诬告大爷强奸。
成分本就不好的大爷再次被人抓住把柄,果不其然地被未经审判便被“革命委员会”(当时公检法被撤)以“奸淫幼女罪”判刑5年,审判之草率,令人发指。在某些时期,自由和生命都极其廉价,何况公正的判决。
5年出狱后,大爷开始申诉,一路艰辛多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92年,宁夏高院重新审理,查明了案件中的矛盾之处,并结合女孩父母后提交的真实证言,认定大爷和女孩系自愿发生关系,于是将大爷的行为定性为“通奸罪”,从而撤销了原审判决,改为免于刑事处罚。
看上去没什么不对。可确实有点不对。
我国《刑法》并无“通奸罪”这一罪名;“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判决。
于是大爷继续申诉要求作出无罪判决。而这一申诉,又是二十多年。期间他跑遍了宁夏高院、区检、最高院、最高检,找遍了他所在民革(民主党派)的所有领导,但是谁也帮不了他,或力有不逮,更多的是嫌麻烦。
于是我和大爷相遇了,当然这一点也不浪漫。
大爷今年84岁了。身材高大,尽管满头白发,但声如洪钟,结实硬朗,完全不像八旬老人。大爷是河北大名县人,与我家乡算是邻县,所以初次见面谈起这份乡情时,大爷一时有些泪目。那一次我俩谈了一下午,当然主要是他在说,说他家如何招待赵登禹将军(因家业被定为地主成分),如何来的银川,如何被诬陷,如何申诉,如今的家庭生活等等,凡此种种,尽皆诉来。我一直都觉得我是个很好的聆听者。
每次来找我时,大爷总是要伸出手臂,与我来一击掌。同事笑称说我俩颇有江湖之风。
后来大爷的小女儿怀孕生子,他和老伴去昆明看望。在昆明时他会发给我小孙子的照片,也会时不时打电话来说及申诉之事,颇是苦闷。他家人都劝他不再申诉就此安度晚年,我也劝他尽人事不必太挂在心上,他嘴上答应,但内心的耿耿坚持我能看得出来。他不要钱,尽管宁夏高院、区检想给钱了事,他只是想要一个无罪判决,还他清白。
大爷每次来找我,我感觉他的耳朵越来越背了,好些话要我不断地大声重复他才听明白。然后他尴尬地摆弄一下助听器,脸上露出沮丧和歉意。我也觉得不忍,毕竟我除了出出主意写写材料,也实在帮不了他什么。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告诉他我要回北京了,他说好啊,离家近。然后握着我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前几天,微信上他要我再给他发一遍写的材料,我发完后问及他联系高院院长的事,他兴奋地说院长接了他的电话,说看完材料后给他答复。我替他高兴说有进展就好。
今天他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这几天院长的电话再没人接,他的声音沮丧而消沉,我安慰他说再等等,不行再想别的路。他答应再等等。
等等,等等,可是又有多少时间去等呢?
后来他去成都游玩,发了一张照片给我。
照片上他头戴草帽,脚蹬红袜子,摆出一副白鹤亮翅的招式。
让我不禁想起《功夫熊猫》中的仙鹤。
柔软而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