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iosity kills the cat”是英文中一句有名的谚语,翻译过来就是我们很熟悉的一句话——好奇心害死猫。这是告诫人们不要太富有好奇心,人的好奇心是要有一定限度的,有时候过多好奇心反而会害了你。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就像砒霜,用不好是害人的,用好了却也能是救人的。
哲学家大卫·休谟就将好奇心分为了两种,一种是人之本能的消耗性好奇,一种是更具价值感的认知性好奇。
记得刚开始做钢琴老师时,我很喜欢去旁听不同老师的课程,了解了他们各种不同的教育方式,把好的方式也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上,从而提升了自己的教育能力。
然后,就一直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埋头苦干,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得到提升。
后来,在好姐妹的提醒下,走出舒适区,重新做回学生,去接触新的教育模式和领域,参加培训参加考试,从英皇5级到英皇8级,思想和格局更加大了,整个人的状态活跃起来了,教学也同样有了不断的提升。
这样想来,要进步真的少不了好奇心,那种具有价值感的认知性好奇心,这个好奇心的多寡,就是拉开了人和人之间差距的关键点。
从古至今,想想像爱因斯坦、达·芬奇、达尔文、乔布斯、脸书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等等,他们之所以能在各种甚至多种领域上成为大咖,他们保持的好奇心,就是他们获得成功的最大驱动力。
愿你我童心未泯,对世界保持永不停息的热情。
当然,不要害死猫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