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辑录金句改写

1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改:失言祸未及,失谋事竟成,妄为获小利,而后沾沾自喜,以为当然不知止,则大患生也。

2

于作事,必克己谨严,要做到极致。于生活,应戒绝奢华,一切从简。

改:做事当严谨细致,生活当戒奢从简。

3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改:不自重者,必自取其辱。不知敬畏者,祸患必至。

4

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处须住。

改:做事当快意处转,说话当快意处止。

5

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

改:物不能极,极必返。事不能全,全必缺。人不能骄,骄必败。

6

以淡字交友,以聋字止谤;以刻字责己,以弱字御侮。

改:交友宜淡,聋能止谤。刻以律己,弱可化侮。

7

安莫安于知足,危莫危于多言。

改:安于知足,危于多言,则祸患不远矣。

8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改:以宽恕人,以严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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