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电影一样,有好人,自然就有坏人。英雄是伟大的,那自然需要坏人去邪恶了。坏人永远都坏,好人那就未必了,受点诱惑,偶尔迷茫,就堕落成坏人了。但是坏人永远都是坏人,这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毋庸置疑的,绝对真理的,所以好人会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这就是角色需要的。但现实生活中似乎就和这不同了,生活在一个圈子里,坏角色只要一个就好了,这个人大家都去排挤就好了,让绝大多数人团结在一起,为了一个大团结,牺牲其中的一个,也是应该的,也是值得的,这也是高尚的,光荣的。这样一个人,人民会选择你,历史会记住你,你不会孤独,也不必伤心,因为你有千百人,站在你的对面。但是人人都挤兑一个人的话,那这个人跑了怎么办?那就找个挤兑不跑的吧,或许,看起来并没有挤兑跑的吧,大家都一致认为他还在那个圈子的话,他应该就还是这个圈子的一员吧。那些可怜的内向的腼腆的害羞的人啊,你不说话?那就是你了。
“你以为你瞒得住我,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想看看你到底还想瞒多久。”“好吧,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我也不想当个恶人,离开之前还要多说几句,那就这样吧,再见,哦不,再也不见了。”转身离开,没有多余的交流,既然大家都知道,也真的不需要再说了。既然都知道了,你不说,说明你也不在乎了,你既然不在乎了,我再说也没有意义了。但是我还是得强调,这是我自己选择离开的,并不是因为你发现了什么,你们发生了什么,把我踢走的。我并不贪图什么,我拿得起放得下,既然让我离开了,我转身离开就是了,我不会多说什么,我也不会去解释,因为我不需要解释,更不会向你们解释。我有我的原则,你以为我做的不对,不符合你们的胃口,但是我知道我做的是对的,这就是我想要做的,我做了,不后悔,我离开,我也不会后悔,无所谓,我不需要你们,说不定某天你们想再来找我,那时候已经完了。我什么都不会说,我什么也不会解释,我已经离开,再也不会回来。既然大家都知道,我就什么也不多说了。
以前被狗咬过,当时小,只觉得痛,只能哭,一直哭。现在摸摸小腿上的痕迹,却开始想那条狗了。或许那条狗经常咬人,在咬完我之后就被狗主人卖了呢。卖掉之后就被人打死,卖到饭馆里去。或许觉得自己也算是狗中一霸,跑去乱打架,结果被路过的狼咬死了呢。也可能他还在那里,狂吠路过的人,准备去咬路过的横肉大汉,结果被他打死了呢。我这样想着,不免觉得这狗咬痕都开始笑了起来。虽然现在不痛了,但这疤痕还在,一摸到它,总是会想起来。穿个短裤出去,别人看到了,也可能会好奇地问一句:“怎么回事啊,那个口子?”所以那条狗永远都在你记忆里,挥之不去。或许你以为那条狗已经死了,但是它可能在咬完你之后,还咬了更多的人,或许产下了一堆狗崽子,还教他们咬人呢。
于是我害怕起来,我想跑,我想逃,逃得远远的,逃到逶迤连绵的沙漠。逃到遮天蔽日的老林,逃到荒无人烟的孤岛,这样我就不会生活在恐怖的人群中了。我会觉得孤单?寂寞?迎着海风看着海浪却还想牵着小手?不,我不知道,我以为我能跑得很远,事实上,我没走出去几步,就觉得好累啊,还不如去食堂吃个饭,再回寝室睡个觉,或许还可以抽个空去教室上个课?
别做梦了,即便是漫天繁星,眼睛所注视的,还是只是那几颗最亮的而已。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走在拥挤的人流里,其实晚上,我还是一个人睡。
文成 201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