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敲定明天递交辞职信了。上级立马变了脸,喜笑颜开!心里挺悲哀的。从我试用期过后的第一次谈话,就在话里话外暗示我,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是否考虑换别的工作。换你###。既然不适合干嘛不在试用期就辞退我,非得等我入职后再暗示我离职,安的什么心,我听不到。
半年后第二次谈话。直截了当,开门见山,“你辞职吧,你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你好好考虑一下,给你两周时间考虑,两周后一定要告诉我答案”。两周的时间里,时时抓我的小错,是不是翻旧账,各种方式给我施加精神压力。两周来,我精神恍恍惚惚,白头发拔了一根又一根。终于确定我明天提交辞职信那一刻,又是各种看似诚恳的道歉和反思。我只能呵呵了!又询问我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跟你有毛关系。要不是没有在劳动合同法中找到职权骚扰的相关条例,我就告你了。也是自己蠢,我应该拿手机留证据的。
工资是不高又累死累活,但是自己想走和被别人撵走,真的是天差地别的心境呀!凭什么我既要遭受精神痛苦又拿不到一分赔偿金?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