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是一门研究事情发生“可能性”的学问。有意思的是,它作为现代数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最初的起源与赌博问题有关。
16世纪,意大利的学者卡尔达诺开始研究“掷骰子”等赌博中的一些简单问题。
在数学史上,促使“概率论”成为现代数学一个重要分支的奠基人是瑞士数学家伯努利,他建立了概率论中第一个“极限定理”,即“伯努利大数定律”。

“伯努利大数定律”来源于一个抛硬币的游戏,当我们将一个硬币不断地抛出,抛个上千次,甚至上万次,我们会发现,正面或者反面向上的次数会接近一半。
在所有的赌场中,都巧妙的运用了“大数定律”,因而,从表面来看,赌场是“公平”的。
在这种所谓的“公平”的游戏里,输赢的概率确实各为50%。
但是,赌徒相对于赌场,赌徒身上的真金白银是有限的,而赌场使用自家筹码这种信用凭证却是无限的。

更重要的是,赌场会抽取看起来微不足道的2%的佣金。
然而,正是这2%的佣金,使得“大数定律”的威力开始起作用,如果赌徒长期地赌下去,最终会输得精光。
而导致赌徒输光的根本原理是著名的“赌徒谬误”。
“赌徒谬误”来源于赌徒对“几率”存在的错误认识。
比如在六合彩(49选6)中,一共有13983816种可能性,如果每周都买一个不相同的号,最晚可以在268919年后获得头等奖。

而事实上,每次中奖的“几率”是相等的,中奖的“可能性”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大。
在赌场上,“赌徒谬误”会被展现得淋漓尽致,输了一晚上的赌徒,总是会错误地认为下一把赢的机会较大。
“赌徒谬误”是一种错误的信念,它的错误在于,认为“随机序列”中一个事件发生的“几率”会随着之前没有发生该事件的次数而上升。

在抛硬币的游戏中,如果连续多次抛出“反面”朝上,赌徒会错误地认为,下一次抛出正面的机会较大。
在抛硬币的游戏中,每一次正面朝上的机会是0.5(二分之一),连续两次抛出正面的机会是0.5×0.5=0.25(四分之一)。连续三次抛出正面的机会率等于.5×0.5×0.5= 0.125(八分之一),如此类推。
假设我们已经连续四次抛出正面,这时赌徒心理会想:“如果下一次再抛出正面,就是连续五次。连抛五次正面的机会率是(1 / 2)5 = 1 / 32。所以,下一次抛出正面的机会只有1/32。”

赌徒会错误地认为,下一次抛出反面的机率较大。
实际上,计算出1/32机率是基于第一次抛出正反面机会均等的假设。
赌徒错误地将之前抛出了多次正面作为依据,推断出下一次抛出反面机会较大,属于谬误。
因为,无论硬币抛出过多次的结果如何,下一次抛出正面和反面的机会率仍然相等。
因此,懂得一点“大数定律”皮毛的赌徒,会将大数定律”错误地与“赌徒谬误”混为一谈。

“赌徒谬误”的产生是因为人们错误的诠释了“大数法则”的平均律。
这是因为“大数法则”只适用于大样本,而不适用于小样本,比如输了一晚上的赌徒,相对于赌场的无限次的“大样本”,赌徒赌的次数仍然是“小样本”。
为了将“赌徒谬误”与“大数法则”区分开来,数学家们把“赌徒谬误”戏称为“小数法则”。
在现代赌场中,很多的赌博游戏都基于“赌徒谬误”原理。在所有轮盘赌博中最受欢迎的系统是戴伦伯特系统。这类似于在掷硬币的实验中,连续出现正面或反面时,人们基本上会预测下次结果是相反的。

“赌徒谬误”在股票市场中,也会被主力机构用来迷惑投资者。
在股价连续上涨或下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总会错误地产生股价马上就要反转的预期。
因而投资者倾向于在股价连续上涨超过某一临界点时卖出或买入。
在“赌徒谬误”的影响下,著名的“赌徒输光定理”就开始发生作用。
“赌徒输光定理”是“概率论”中的“基本定理”。这个定理告诉我们:在所谓的“公平赌博中”,任何拥有“有限赌本”的赌徒长期参与,必然面临输光的结局。

该定理表明虽然单次胜负具有偶然性,但随着赌局次数增加,资金耗尽的概率趋近于必然。
而论证这一定理的数学模型正是基于著名的“差分方程”。
在差分方程“T(n)=0.5T(n-1)+0.5T(n+1)”中,可以推导得出无论初始资金多少,当赌博次数趋向无限时,输光概率恒等于1。
根本原因在于,赌徒的强大对手“赌场”,相对于单个的赌徒个体而言,他的资金是“无限的”,资本更雄厚者具有更高胜率。当“大数定律”发生作用时,赌场是最终的赢者,而赌徒的最终下场是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