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一家美资公司工作,这个公司专门生产汽车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部件-后视镜小马达。他们因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在这个领域占据了全球市场份额的70%,是这个行业的隐形冠军。
然而,最近遭遇的一件事使他们的高层非常头疼。他们的产品被竞争对手抄袭了:产品相似度极高,不是巧合,是赤裸裸的抄袭。
公司的法务部本以为证据确凿无误,打官司百分百能赢。却没料到在中国法律跟现实往往是两码事。
由于国内法律跟行政都是一个领导层,所以法律方面的事情往往受行政方面干涉很多。
竞争对手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和GDP贡献大户。朋友公司在提起诉讼时遭遇了法律部门各种消极的对待。要么迟迟不立案,要么不签字,要么该执行时迟迟不予执行。
起初,朋友的公司为了在技术上具备领先优势,在研发方面投入的大量资金和精力。技术壁垒和高市场占有率带给他们高额利润。在一个良性环境中,应该是竞争对手看到技术领先的好处,同样在技术方面奋起直追,这样形成良性竞争,整个社会生产效率就会不断提高。
但是在这里,这家竞争对手不用花费什么力气,直接盗窃抄袭他人劳动成果,成本本身就低,反而可以用低价打败踏实搞研发的科技创新公司。
朋友公司的前景遭遇严重威胁,非常被动。很有可能被挤垮被淘汰掉。市场瞬息万变,在法院的消极和拖延中,朋友公司的产品的市场正在被不断地攻占和蚕食。
悲剧的是,朋友公司的现状绝非孤例,而是中国的普遍现象。
通过正道,努力创新研发的企业,即使取得先进科技成果,非但不能占有市场,反而被无耻抄袭的公司占了上风。甚至,最后难逃死亡的厄运。而抄袭的公司,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反而风生水起。这样,大家都发现创新没什么用,于是都加入无耻抄袭的大军,整个社会以抄袭为荣。这样的社会,科技如何能发达?这样的国家,怎么能够成为科技强国?
印象中,除了水变油等骗局以外,中国的科技界几乎没有什么颠覆性的创新。
我们仅有的所谓的创新,几乎全部是跟随美国亦步亦趋。近的比如时下大热的人工智能,VR,3D打印,无人汽车;远的几乎就不用说了。
尖端科技牢牢掌握在美帝手中,这个世界上几乎不存在美国人做不了别的国家却可以的事情,只存在美国人不屑于做的东西。
美国有苹果,谷歌这样伟大的公司,而中国,却只有百度这种卖假药的公司和乐视这种PPT公司。
我们的政府天天把创新的口号挂在嘴边,喊了很多年,也没什么实质的用处。因为喊口号只是政府代替市场掌控资源的一个借口。
如果真正要建成创新型的科技社会,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但也很难,是需要政府自己管住自己的手,甚至自断双手。可惜,亚当斯密早就告诉过我们,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有自私的本质;要政府自己戕害自己,本身就是与虎谋皮,只能凭虎的自觉了。
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被淘汰。我们现行的生产关系,在现代社会是对生产力的极大束缚。所以Alphago也好,3D打印也好,VR也好,我们能够紧跟第二梯队不掉队,也算努力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