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妈妈提到姨妈说弟弟的丈人在第一年的大年初一就说两人的孩子以后跟他们一个民族,不知道什么民族估计是少数民族吧。有好的政策吧,但是我却觉得八字还没一撇的事现在就说好吗?姨和妈妈抱怨说弟弟结婚后回家都少了,都在丈母娘那边,还说要在丈母娘家附近买房子,很好玩。结婚的时候给他买了不过写的是姨夫的名字,因为姨夫全款买的。那时女方不提,还说都可以,合着是等着这时候拿捏住弟弟了再提,不过想想弟弟和这姑娘的工作,我明白为什么想在那边买,姨和姨夫说那就把原来的买了,给他们小夫妻俩付首付,后面他们自己努力,首付多付点,这样他们的压力小点,结果初一丈人的一句话,让姨夫他们犹豫了。他们感觉儿子都要没了,还给他们夫妻啥?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句话“生活在现在社会上,大家默认的养老规则就是,晚年不要把养老的事情全都寄托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孝顺是最后的退路。儿女的孝顺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人老了生活质量如何,还是得靠自己。而纵观那些晚年过得舒坦的老人,都有这样的共性,那就是“自私”和“贪财”,很有道理,这是幸福的老年生活,所以我也和妈妈说,你和爸爸也要这样:三分爱子女,七分爱自己。其实只要你好了,儿女也会顺的。你想想姥姥到93岁离开世间前,你们有辛苦过吗?给她更多的是陪伴聊天,即便你们不去,姥姥也好好的,但是姥姥是运气好,她是五五分,子女和自己都是五五分的爱,所以我不希望你们把所有的爱给我而忘记自己。至于弟弟,劝劝姨给自己留下后帮衬一点吧,不要不高兴,也不要觉得没有儿子了,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想想最近网红的“郭威田静,许妈姚爸”。这世界到如今我觉得我们是一代比一代更知道自私是啥了。所以我希望我的父母也先爱自己和给你温暖的那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