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听闻远方有你》居然丰富了我的春节档期,这几日听了又听。这首由火锅店老板与湖南美女钟老师的对唱,委婉、深情,若再品歌词也相当的美,唱出了对爱情的向往与憧憬。我最喜欢其中的一段: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
算不算相拥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
算不算相逢”
细品其中,真有种蓦然回首的感觉,感觉已成曲中人。
只是,说只是,是品着品着却又感觉逻辑上有点说不通。因为一段感情的经历,通常会是先相逢再相拥。但这词,是词作者疏忽了?想想不可能。那是什么原因?我试着修改,把“相拥”与“相逢”这两句换了一下: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
算不算相逢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
算不算相拥”
显然“我吹过你吹过的风”是可以“算相逢”的,但“我走过你走过的路”却不可能“算相拥”。
那么再试试把一二句与三四句换位: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
算不算相逢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
算不算相拥”
从字面上看,这倒是可以的 ,不过若读或入曲再唱,无论读感还是乐感都受到了影响,这是因为这一换看似可以,却出现声律的错位,本来1,2,4句押韵变成了2,3,4句押韵,同样,本来四句的末尾是“平”“平”“仄”“平”,修改后变成了“仄”“平”“平”“平”,而传统诗词之所以读起来“韵”味十足,就是因为它是很讲究声律的,声律主要有两点:一是平仄,二是押韵。歌词也一样,其中押韵更关键。
看来歌词没法改,又找不到可替换的词 ,所以也只能有点遗憾:美中不足,但依旧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