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低级别胶质瘤”的治疗
“低级别胶质瘤Low-grade gliomas”是一类不常见的、通常处于“休眠状态”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绝大部分这种“脑瘤”的结局终究是“毁灭性”的。尽管在多个区域,针对这些患者的“最佳治疗方案”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但是在特定场合中,“手术”、“放疗”和“化疗”均有用武之地。
●大型的、或“有广泛神经症状”的肿瘤,“立即手术”是普遍需要的“治疗方案”,既可以“明确诊断”,又可以“减少肿瘤体积”从而“缓解症状”。
●那些“症状短暂”以及对“周围结构”没有产生“占位效应”的“小肿瘤患者”,我们建议“早期手术切除”(Grade 2C)。 然而,在这些患者当中,“严密观察”是个“替代方案”。当出现“肿瘤加速生长”或“肿瘤转变为高级别胶质瘤”、出现“难治性癫痫发作”或“进行性神经损害”时,继而给以“手术切除”。 ●对于“可切除”的肿瘤,我们建议“安全条件的最大范围切除”而不是“部分切除”或“活检”(Grade 2C)。在缺乏“随机试验”的情况下,“观察性研究”的结果认为,针对弥散性低级胶质瘤患者,与“较小范围的切除”相比,“完全切除”与“改善的生存期”有关,尤其是“IDH-突变型”“弥漫性星形细胞瘤”。
●单纯“手术”并不能治愈“低级别胶质瘤”,“辅助治疗”(即“放疗” 和/或 “化疗”)最终将被所有的患者需要。然而,“最适的辅助治疗的时机”并不晓得。当选择患者进行术后即刻治疗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肿瘤相关症状、临床因素、分子预后特征。重要的是,“个体预后因素”是相对的(包括≥40岁的年龄界限),并且存在于“自身的生物因素连续体”中。
•针对大部分年轻(≤40~45岁)的、经历“全切除”或“尽全切除”后的、“IDH突变型”的“低级别胶质瘤”患者,我们建议“手术”之后“观察随访”(Grade 2C)。那些对“观察随访中”出现的“不确定性”感到“不舒服”的患者可以合理地选择“术后立即治疗”,尽管“这种选择”和短期内“更多的毒性反应”有关。
•对于大多数有“明显肿瘤残留”的、或“多个其他早期进展危险因素”的、“IDH突变型-低级胶质瘤”患者,立即术后治疗是合适的。
•针对“IDH野生型-弥漫性低级别星形细胞瘤”患者以及有“胶质母细胞瘤样的分子显型”的病人,我们建议“立即术后辅助治疗”,而不论“切除程度大小”或存在“其他预后因素”(Grade 2C)。 在没有“高危险的遗传病变”时,我们倾向于按照“IDH突变型-低级别胶质瘤”的“治疗决策”来治疗。
●当 “低级别胶质瘤” 被选定给予“术后辅助治疗”(立即 或 延迟的)时,我们建议 “放疗”+“化疗” 而不是“单个一种”(Grade 1B)。
专家们,包括本文的作者,对究竟是选择“PCV”(甲基苄肼、洛莫司汀和长春新碱)或“替莫唑胺”作为“辅助化疗”尚没有一致的意见,最终的选择应当是“个体化”的。有些专家赞成“PCV方案”,尤其是“少枝胶质细胞肿瘤”患者,这是因为“此方案”是个被“随机试验”证实过能改善“低级别胶质瘤”患者“生存期”的方案。其他则倾向于使用“替莫唑胺”,因为此药易于给予、容易耐受、且已经在“III级、不存在1p/19q 共缺失”的“间变胶质瘤随机试验治疗中”被证实有效。
●“初始治疗”后复发的患者,“手术”、“放疗”和“化疗”均有“再次使用”的可能。需要依据“复发的位置和程度”,以及“既往治疗的历史”而给以“个性化的治疗选择”。
●和“弥漫性星形细胞瘤”相比,“毛细胞型星形细胞瘤”拥有更加“良好的预后”。“外科切除”用于“确定诊断”和“初始治疗”,“全切除”后能做到“治愈”。“放疗”通常被保留用于那些“不能切除的”但“有症状的”或“呈现进行性生长”的患者。
来自魏社鹏的点评:
和“上次的更新”相比,“本次更新”仅有一篇“2019年的文献”参与。内容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这个世界始终都在变化,我们能做的就是对家人多些陪伴,努力接触新鲜事物,努力多吃蔬菜水果,努力做足体力锻炼,努力过好今天。
5G还没有普及,听说6G已经在2035年等我们。
不论如何,过好今天才是真正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