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那就好好放手,留给对方最后一丝好感吧。
1:
大筝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朋友。关于他的故事,我是从另外一个人的口中得知的。
据说早些年他迷上了一个女孩,很疯狂得那种迷恋。恨不得把自己的心肝肺脾都掏出来给她的那种。
第一次,洋洋洒洒地写了封长达3000字的情书,然后偷偷塞在那个暗恋女生的抽屉里。自己则悄悄躲在后方观察她的表情与反应。
但很可惜,那个女生只看了一眼,然后就用力地在手心里揉啊揉,最后揉成一个烂团,轻盈地抛入了前方的垃圾桶中。
好,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大筝于是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尝试。
第二次,大筝动用了周围全部人员力量。然后花了五元钱买了四沓彩色小纸和二十元买来的一个大大的漂流瓶。
从此晚自习时,大筝就和他的那帮哥们手眼不停地偷偷地在课桌下叠着纸鹤。大筝说:他要叠一千零一个,然后赶在七夕情人节的那天,亲手送给她。
但不幸的是,大筝的尝试又失败了。他亲眼看着那个女生双手接过,然后又亲眼看着她走上讲台送给那个年轻漂亮的辅导员,并说句:关老师,我代表全班同学祝你情人节快乐,并祝你早日找到你的白马王子。
2:
此时,大筝的心情比冬天里的那块冰渣还要凉。
可有句话不是叫事不过三嘛。他刘备还能三顾茅庐呢,我大筝怎么就不能三次追求她?
于是,大筝的第三次尝试又开始进行了。这次大筝可谓是下了血本,几乎搭进了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大束红玫瑰,买了六十盏小蜡烛,买了一个1米1的大熊娃娃。并通过三杯奶茶、三个鸡腿汉堡、三根哈根达斯的冰淇淋,买通了宿舍里的其它三位女生。成功获得了她的生日日期并收获到了三位“叛徒”。
在她生日当天,离晚自习结束还有30分钟时。大筝就和他的哥们一起偷偷地从后门溜走,来到女生宿舍门前。点蜡烛,摆心型,完毕大筝又再一次理了理头发,以最端庄的姿势,以最真诚的眼神,站在心型中间,深情款款地等着他的意中人缓缓走来。
而在三位“叛徒”的帮助下,下了晚自习的她被连扯带拽地推到了大筝面前。大筝早就练习百遍的那几句情话,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呢。她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们不合适。然后冷着脸转身就离开。
留下一群看热闹的人群,还有一个尴尬无比的大筝。据说后来那捧玫瑰大筝送给宿管大妈了,那些蜡烛也被来往的人群随随便便地端走了。
3:
可又有句话不是叫: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嘛。大筝就抱着这种心态,一直在不断地尝试着。上课坐在她后面,下课跟在她后面;情人节、生日照样送礼物,每天早安、晚安短信问候依旧。
刚开始,人家见他还能略微勉强笑一下,毕竟当不成恋人,还能做同学呀。可时间长了,就变了另外一种味道了,人家见到他就面无表情地赶紧绕道走。而大筝以前送的礼物就算她不收也会很客气地送回去,但现在只要大筝送礼物,立马就换成一副凶狠的表情,用力地扔得远远的。
但大筝依然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更何况,她现在只是一块硬石头而已。
于是就这么不依不饶地一直到大学毕业。那个女孩去了一个离家很近的城市,大筝打听到了竟一路追随着她也来到了这个城市。
后来,竟不请自来的登到人家,“叔叔长,阿姨短”的喊得好不亲热。那次后,这个女生很隆重的第一次请大筝在一家高级西餐厅吃饭。
等餐的间隙,她说:大筝,谢谢你对我的这份很执着的爱。我很感动,但仅仅是感动而已。可你现在这样已经扰乱了我的家庭和我的生活,我求你放手吧。别把仅存得那么一点好感和我们之间的那份同学情,磨灭得荡然无存。
那餐饭吃着比较安静与沉默,后来,大筝就离开了那座城市,再后来那个女孩也找到了与她情投意合的另一半。
4:
在感情里,喜欢一个人没错,用力地追求一个人也没错。但要适可而止,要懂得自知,要懂得识趣。
一次叫有勇气,两次叫不放弃,三次叫执着,四次叫死缠烂打,而以后就全部都叫犯贱了。最好的是给自己留点尊严与面子,给对方留点选择与空间。
不做恋人,还能做个普通朋友、普通同学,见面最起码还能问候几句。别整得恋人做不成,却做了一辈子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