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的《二十二》,是高二的时候开始听的。那时候理科生都要上洗脑的思想政治课。政治老师也是无聊,就逼我们按座号轮着在课前当着全班的面唱歌。
唱着《二十二》这首歌的男生,是我喜欢的型。平头,方形脸,瘦,穿宽松的横条纹棉布Polo Tee,话少,腼腆,笑起来却很阳光。他说,喜欢陶喆的《二十二》,想唱给大家听,就开始唱。他唱得很认真。以至于后来的我其实一直不明白,我是喜欢这首歌,还是喜欢听这首歌时回味起他认真的表情。那种认真,带有流年里,青涩少年直面阳光的味道。
每次和Roger去K歌,我都说,我要听二十二,你唱。他都说,这首歌很难好不好!再怎么努力,十六岁时,听一个腼腆的少年认真的淡淡的唱一首歌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二十二岁之前的我,以为我可以做一个环游世界的梦想家,在旧金山的渔人码头卖唱,在布伊诺斯艾利斯的餐馆端盘子,在布拉格广场用宝丽来给游客拍照,在喜马拉雅山的蜿蜒中奔跑……家,是倦鸟的归巢;朋友,是流浪的浮标;爱人,是旅行的意义。
二十二岁,一切都在改变。幸与不幸,原来共负一轭。
当初漂洋过海的时候,以为是振翅高飞。其实,不过是半生的漂泊。才来新加坡不久,我的外婆被查出有糖尿病,之后一年,确诊是胰腺癌。半年多才得以见外婆一次,第一次,她比半年前瘦了几十斤。第二次,她已卧床不起。第三次,我旷课匆匆赶回家与她告别。
我来不及告诉她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来不及告诉她我有多爱她。时隔快两年,仍旧不能改口,我会跟妈妈说,“我想去外婆家吃晚饭。”那所老房子里,我总是怀念起外婆和我一起坐着看电视,然后她拿着西瓜慈祥的叫我无论如何吃一口,临行前给我封利是红包。
我的手机里,还存着外婆的手机号码。可是,偶尔翻出来看到,后悔自己竟然一条短信都没有给她发过。要哄一个沧桑看云的老人家开心十多容易的事情啊,只是淡淡一句“外婆我想你了”,她就会心满意足吧。
我很想念我的外婆。很想念很想念。有部狗血的韩剧曾经说,“有一种无能为力,是至爱的人去了另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却一切照旧,什么都没有改变,除了那个人不在了。”
十六岁的时候,我不懂。现在开始懂了。
所以更加珍惜。每每我要面对一些重大事件,妈妈就会鼓励我说,“放心,外婆会保佑你的。”如此一想,心中充满安全感。
十六岁的时候,我对夺命连环call感到恐惧。十个未接来电,打回去,不过是妈妈想确定我吃晚饭没有。二十二岁,我开始害怕父母的手机无人接听。妈妈的手机电池老化了,坚持不到半天,她又时常懵懂的吧手机丢在车上,忘记带回家。每每如此,我都焦虑到甚至愤怒,我会在电话这头冲着她大声责备,“拜托你赶快把这个烂手机丢掉,保证我随时随地找到你,行不!”
来新加坡四年,父母从来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从不。都是我打回去。许多许多次,我都要跟妈妈确认,“你知道怎么给我打越洋电话对不对?有事情一定要打给我。”可是妈妈每次都说,“能有是什么事啊。不用打。”爸爸更绝,“你妈妈知道怎么打就行了。”可是我知道,他们心里有很多苦,没有跟我说。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变节,他们选择默默地埋藏在心里,好好把我保护,默默地独自承受。
年轻叛逆的我以为离开父母独立下去,就是成长。现在终于懂了,真正的成长,是成为父母的依靠,不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原创作品
写于201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