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而不独
找到两位数创始人,第二股东的能力,要配得上10%以上的股份。
根据能力,可以是622,631,532,721,但是第一股东不要少于50%,第二股东不要少于10%。
二、先挣再给
10%的股份,不死第一天就给的,而是用4年时间挣过来的。这股份是创始人的权利,不可剥夺,但只有合格服务一年,才能行权 2.5%,满2年,5%,满4年,才能挣到10%。在第一年发现不胜任,可以带着应得的 2.5%离开。
让贡献和股权公平对应,让创业公司在动态中健康发展。
三、以增为减
用增发“期权池”的方法,而不是减少早期股东的股份。公司估值 1000万,合伙人 721,你 700万,另外 2个,是 200万 ,100万。现在引入一个新合伙人,和 200万的价值一样,怎么办?
增发200万股“期权 ”,定向授予新来的合伙人。这样的话相当于12份了,相当于稀释了。
股权分配还有很多坑,一个是退出机制,一个是人力资本和资金成本的区别,这个在一开始就要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