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尤其关注此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有关基层的内容。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二是要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公共事务,主动维护基层公共利益。例如村里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村民拉家常”活动,由村民小组长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议事活动,通过议事平台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也能让很多村民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提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可适当开展村民培训和座谈会。同时为鼓励村民参与,可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例如表彰先进个人或村民小组,在荣誉方面给予奖励和认可。通过推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吸引村民主动承担公共责任,有助于培育村民公共意识。三是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目前基层办事公开制度主要依托村(居)务、党务、财务公开栏以及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面向基层群众的会议,其中公开栏更多是有上级来检查时才更新,平时更新频率不高,党员大会等面向基层群众的会议参与人数也有限,导致信息通达性和普及性较差,因此要推进信息公开,把基层管理涉及的事务尽可能地向群众公开,让每一位群众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如今新媒体技术发展迅猛,可积极运用此优势,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通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唾手可得”公开信息。
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整治形式主义。一是要注重思想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思想上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搞清楚为民办实事才是正确的为政之道,文山会海并不是政绩的体现。二是要注重问题导向。对基层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例如村(居)民委员会长期存在公章“万能章”现象,不少单位在为群众办理事项时要求其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文件,但村(居)民委员会并未有此权力,这就需要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建立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并做好基层职责清单的宣传工作。三是要优化考核体系。让基层干部从各种考核中脱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走家串户,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乡村振兴。一是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因地制宜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例如深挖乡村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利用乡村现存的祠堂、寺庙等文物资源,以民俗文化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古祠堂活化工作,探索以古祠堂文化、民俗文化为特色的农文旅融合发展路径。二是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自古以来就是“看天吃饭”,风险性高,若缺少农业保险的保障,很可能一场灾害就导致颗粒无收的苦果。而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也决定了其高赔付率,自然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不足,因此有必要发展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体系。三是要完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发生,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推动其在基层落地,共同助力建强基层基础,让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