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部门肩负“双重责任”,既是参与者,又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者和推动者。组工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行为准则,切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深凿“理论学习”之井,保持“孜孜不倦”的研学姿态。组织部门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对《条例》的辅导学习纳入组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组工干部要带头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深凿“宣传贯彻”之井,保持“鞭辟入里”的自省姿态。组织部门要突出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运用近年来省市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化警示震慑,实现以案促改促治。组工干部通过就近就便到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感染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依托组工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深凿“躬耕实践”之井,保持“知行合一”的实践姿态。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组织部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防止“两张皮”。同时,要抓好建章立制,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形成的长效机制立得住、落得实、行得远。组工干部要对照《条例》特别是“六项纪律”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奋力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