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风的青春》大结局中,李肆这个如“小太阳”般明亮的少年,最终被肠癌带走生命,永远留在了17岁。而最令人心碎的是,那个曾经活泼开朗的程苗苗,终身未嫁,在35岁时买了一辆二手房车,走遍所有有海的地方,只为寻找李肆的影子。当其他人都开始了新生活,只有苗苗的青春永远停在了李肆离开的那一年。
李肆的离世设计充满了悲剧色彩。这个阳光下的顽皮少年,在确诊肠癌末期后,选择独自承受痛苦,假装不知情地配合家人的“表演”。他深夜翻看父亲日记发现隐忍的父爱后录下告别录音,最终划船消失在海上,实现了自己曾说过的“直接喂鱼去了,漂哪儿算哪儿”的誓言。这种刻意安排的悲剧结局,让许多观众难以接受。
更让人不解的是编剧的立意选择。当剧中其他角色都走向圆满——胡秋敏事业爱情双丰收,袁山青获释开起花店,就连“诈骗犯”的女儿都有了完美结局——唯独男女主角一个离世,一个终生困在回忆里。这种对比强烈的安排,仿佛在传递一种“好人没好报”的宿命论,令人感到困惑。
李肆与苗苗的故事本可以成为青春记忆中最美的篇章,却被迫以最残忍的方式戛然而止。当苗苗在37岁仍独自为李肆过生日,而她的父母却将关爱全部倾注在收养的袁山紫身上时,这种设定更像是对青春美好本身的一种否定。编剧似乎为了制造戏剧冲击而牺牲了情感的真实性,从细腻日常突然转向狗血离奇。
青春的告别不应只有遗憾和疼痛。当“肆苗”的故事以这样的方式收场,不禁让人思考:为什么编剧非要让青春以如此残酷的方式“结束”?为什么不能让那些美好的情感,至少保留一丝温暖的余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