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一部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爱情小说——《半生缘》。这是一部女性视角的经典悲情小说。虽然对于张爱玲更多是侧面了解,但是不知怎么总是对这位有个性的女作家有一种偏见,总觉得她的文字透出一种苍凉的气息,甚至想起她就想起“哀怨”两个字。
先来回忆一下小说(了解的读者可以跳过此部分):
故事发生在1930年代的旧上海。顾曼桢个性温柔、坚强,是个为人正直的知性女子,沈世钧不太爱说话,但为人真诚善良,也有点优柔寡断,不够果断也不够自信。他们共同在一个厂里工作,一来二去两个人爱上了彼此。
曼桢的父亲早亡,姐姐曼璐为养活全家老小6人,十七岁时离开初恋情人张豫谨做了舞女。日子久了,曼璐的身体、姿色都大不如从前,她想安稳下来过日子,于是嫁给了自认为还靠得住的常客祝鸿才,一个做投机有点小钱的人。曼璐知道祝鸿才之前在乡下有妻有女,担心有一天也会沦落至此,她很希望能够坐稳“祝太太”的位置。
世钧家在南京,由于不愿意继承父业经营皮货店才到上海做事。父亲重病缠身,世钧回南京探望。母亲趁机为他撮合与表妹翠芝的婚姻,可他心中想着曼祯。另外一边,曼桢的母亲见张豫瑾成为老家医院的院长,条件很不错,也出于弥补曼璐对豫瑾的亏欠又暗中撮合曼祯与豫瑾,曼祯心中却只有世钧。世钧将曼桢和叔惠带回家,主要想让家里人看一下曼桢,没有直说是自己女朋友。不料世钧的父亲见到曼桢觉得她长得像一个舞女,听闻也姓顾,便认为是那个舞女的妹妹。世钧与曼祯两人情深意笃,可世钧心中和他家人却看不起她姐姐曼璐的职业,世钧认为可以直接否认,曼桢觉得姐姐已经嫁了正经人家应该大方面对,两人为此产生不快。曼祯觉察出两人之间的隔阂,将世钧送她定情的戒指退还给他,世钧放下戒指,从曼桢家里生气地走了。世钧父亲病危将家业托付给世钧,他也只得为了家庭回了南京。
曼璐因为做舞女经过打胎不能生育,可是她又很想留住丈夫,经过思想的挣扎后决定牺牲妹妹,便谎称病了骗妹妹到她家,让祝鸿才强占了她的身子。曼桢被囚禁在姐姐家不允许出门,她将戒指给女佣阿宝,让阿宝帮自己给世钧发一封信,结果阿宝出卖了曼桢,把戒指交给了曼璐。世钧一次回去上海,去曼桢家找她,曼桢母亲称她在姐姐家养病,他便又到祝鸿才家找曼桢。曼璐却将戒指给世钧,并说是曼桢让转交的,事情正好发生在张豫瑾结婚的节骨眼上,又经曼璐欺骗,世钧误以为曼桢和豫瑾结婚了,无奈地走了,而曼桢被囚禁对此完全不知情。 后来,曼桢怀孕了,她被囚禁了近一年时间,只有生产才被送去医院生了个男孩。经由另一位产妇的丈夫帮助,她偷偷离开了医院,将孩子留给姐姐,找了个在小学校当教员的工作,自己生活。
当曼桢终于能给世钧写信时,世钧与翠芝马上结婚了。世钧的母亲私拆了曼祯的信并背着世钧烧掉了,而后世钧和翠芝顺利完婚。曼璐找到妹妹,说自己得了重病不久于人世,求曼祯回去照顾儿子,曼桢并没有答应。曼璐去世后,曼祯去祝家照顾生病的孩子,祝鸿才求她别恨曼璐,并说是他的不好。几经挣扎之后,曼祯为了孩子决定跟祝鸿才结婚,她原以为自己会和姐姐不同,没想到走了半生却在步姐姐后尘,受了祝鸿才的苛待几年后离婚了。
十四年过去了,世钧与曼祯不期而遇。两人在小饭馆里吃饭,就像第一次他们在小饭馆相见时一样。曼桢诉说了她的经历,两人深感到惆怅、悲伤和无奈,曼桢轻声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如果我还是个中学生,或许会为顾沈二人恋爱的细节忍不住嘴角上扬,为两人最后不能在一起深感遗憾,说不定还掉下几滴眼泪。但今天读完这本书,发现书中没有自己很喜欢的角色,只有一丝怅惘,感慨这可怜的男男女女、可笑的旧社会时代、可悲的爱情故事。
顾曼桢 & 沈世钧
曼桢和世钧都是大学生,算是那个时代有思想的知识分子。两个人在婚姻的问题上却各有各的考虑,受家庭牵绊,为社会环境所迫,结婚的事情一拖再拖。曼桢始终是个温柔的女子,但是也带着小女人的娇气。她希望能把两个人相处的节奏放慢一点以晚点结婚,在张豫瑾到她家之后,她殷勤地换灯送书引起世钧不高兴。世钧虽然憨厚善良,但是也比较多疑,甚至还有点软弱。看着曼桢和豫瑾的相处,他开始怀疑曼桢的心思,更是醋意大发,甚至到曼桢被囚禁起来,他听闻曼桢和张豫瑾结婚都没有亲自向曼桢确认,抱定曼桢和他分离的决心,真是把读者急坏了。当沈家看不起曼桢的姐姐时,世钧的态度是直接否认,让曼桢母亲搬家,而曼桢一向正直大方,希望坦然面对这一切,毕竟她姐姐已经从良嫁人了。说到底,是精神上的洁癖让世钧内心没有办法接受曼桢姐姐的从前。不由得觉得顾曼桢爱了一个不合适的人,如果不是沈世钧,换做另外一个更加果断通达的人,或许她的人生该是另一番际遇吧。我对于沈世钧这个人,竟是有些讨厌的。
有些话一旦说不明白,便成了误会,再想说时,时机便没有了。小说的结尾,世钧和曼桢两人时隔十四年后见面,曼桢轻声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读到这里仿佛乌云拧出的一把倾盆大雨,直戳泪点。重重误会,时过境迁,转眼已是沧海桑田,你有子如玉,我有妻如花,他们回不去了,半生的缘分,一世的思念和回忆。
病态的思想
顾曼璐
曼璐作为家里的老大,17岁便做了舞女,小说中顾太太一家最初楼上楼下住着,楼下是曼璐的“生意”,楼上是另一番景象,全家老小的生活都靠着楼下曼璐一人。从曼璐的角度想,她为全家做出了牺牲,全家人都应该感谢她。母亲和祖母总觉得她丢了颜面,说起来全家对曼璐倒是有一份亏欠了。历尽生活的屈辱,曼璐嫁给商人祝鸿才,为了留住他的人和心,她想起了母亲说的“借别人的肚子养个孩子”,竟然打起了妹妹的主意,置亲情于不顾,成为造成曼桢感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更使曼桢的人生发生了转折。这一切看起来如此可恨,为了自己的未来出卖了自己的亲妹妹,亏着她妹妹在她佯装生病时还想着不要给她刺激。那个时代的亲情是如此不堪一击,经社会染缸过后的人性之卑劣可叹可悲。
顾太太
顾太太是一个秉承旧观念的人,思想顽固保守。在上海重新遇见豫瑾,心里竟然想着把曼桢嫁给他以弥补曼璐对他的欠情,丝毫没有考虑到曼桢自己的想法,甚至不管曼桢的男朋友世钧的存在,胡乱撮合两个人,可谓荒唐至极。曼桢被祝鸿才玷污囚禁起来,顾太太在祝家得知这一切,收了曼璐给的钱回去家里,见到世钧本可以告诉他这一切让曼桢免于受苦,她却望了望口袋里的钱什么也没说,直接葬送了曼桢的最后一丝希望。可怜的曼桢只有她自己,被姐姐出卖,连母亲都不帮她。更可笑地,曼桢母亲甚至希望曼桢嫁给祝鸿才,并对曼璐的大度心存感激,旧观念实在是害人不浅!
沈太太
沈世钧的母亲最初极力撮合世钧和翠芝,即便她略微开明,支持自由恋爱,行径上依然有替儿子筹划的意思,“父母为子女打算的一片心,真是可笑又可怜。”曼桢的信赶在世钧和翠芝结婚之前到了沈太太手里,沈太太私拆了信,并且烧了,她也是存着为儿子打算的心思。可是她不知道,世钧和翠芝直到洞房之际还在感叹一切都来不及了,世钧的后半生又是那样无奈。但凡这些人思想稍微开明一点,也不会造成顾沈两人的情感悲剧。
凡人皆如此
作为一个局外人看这一切,小说中的人有点可怜,故事又实在荒唐。可是顾曼桢和沈世钧也都是凡人,一如我们平凡。当我看到曼桢被囚禁起来,实在有点心疼,心疼她有这样不幸的遭遇。与此同时,另一边世钧和翠芝正处在恋爱的甜蜜中,这甜蜜带着些许不情愿的意味,小说中这一段真是越看越沉重,像心头压了块大石头。终于,在世钧和翠芝完婚的时候,我心里的大石头也砸到了脚上,我不必再跟着小说情节有所希望。因为我也接受了世钧和翠芝已经成婚的事实,我也不愿意在心底向作者抗争了,心情终归于平静。你看,连读者都会接受现实,何况他们呢?每个人都是平凡的,没有谁会一味执着地追求自己想要。那些曾经对未来有所憧憬的年轻人,最终多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嫁给生活,而庸俗的生活大抵如此。
小说中还有一些情节触动了读者的心,比如曼桢在医院遇见热心的蔡金芳,一个贫苦的陌生人,却在曼桢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和丈夫帮她离开医院。依了作者那句话,“穷人永远生活在风雨飘摇,因而不吝啬自己的热心”。再比如,曼桢离开医院后第二次见豫瑾,把她这些年的经历一并说出来,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有些话不能直接说出口,反倒是对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可以倾心诉说,人常如此吧。纵观整部小说,印象最深的是张爱玲的描写,对人物神情、动作、环境的细致描写,让读者脑海中彼时就出现了那么个情景,足见功力之深。
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感情也好,事业也罢,年轻人总是把眼下的每一刻都看得很重,熟不知一生漫长,三年五载只是一生中的一小部分。经历多了,就越发懂得那种命运交错的感觉。大概人生最恐怖的地方,就是不知什么时候,你正处在一个能改变命运的关键节点,而你对此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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