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对于建制完美和谐社会的主张,被波普尔精确提炼了。
摘录如下:
(A)严格的阶级区别,也即,组成统治阶级的牧人和看家狗必须严格地和人类的家畜区分开来。
(B)国家和统治阶级共命运;该阶级的独特利益,即是(国家)整体的利益;要服从这个整体,对这个阶级的生育和教育的严格规定,对其成员的利益的严格监督和集体化。
从这些最基本的要素出发,可以推得其他要素,例如:
(C)统治阶级对军队的品行、军训、带兵权、接受各种类型教育权等方面享有垄断权,但统治阶级被排除在任何形式的经济活动之外,尤其是经商。
(D)针对统治阶级的智力活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检查制度,必须进行持续的宣传以造就他们统一的思想。在教育、法律、宗教方面所出现的一切革新必须进行阻止甚至镇压。
(E)国家必须自给自足。它必须以经济的自给自足为目的,否则统治阶级要么得依赖商人,要么自己就变成商人。第一种后果将削弱其权力基础,第二种后果将有损国家的团结与稳定。
忽然之间明白,马老板的结局其实早已注定。
那么退金令也就不难理解,国家企业本质上并非是商业的。
一切体制内的商业行为,都是也只能是为政治服务的,其本质上是统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