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和礼——我们没有办婚礼

By 长亭-仪式,说到底是个“仪”。人们常说礼仪礼仪,礼和仪,谁先谁后?


01

要说下这个仪,不得不说礼。但凡仪式,总会有个敬礼的程序,敬的是礼,而不是仪。敬礼的这个动作,倒可以说是仪。

人们常说礼仪,所以可能是礼先,仪后。郭沫若说:“大概礼之起源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的各种仪制。”意思是先有礼,后有仪,并且礼一开始是对神的,而仪只是对这种礼的延伸表示罢了。

毕竟周朝六艺第一就是礼,儒家六经第一也是《礼》,虽然也有人称其《仪礼》,但《仪礼》是到了晋代才有的说法,现在主流一直都称《礼经》,毕竟原先就叫《礼》。 礼乐制度说到底还是在讲礼,乐是为了礼而使用的教化方式。礼始终才是最本质的。

然而为什么后世有人称其《仪礼》?可能是因为这本这书记录了庶民婚、丧、祭、聘等各种场合的仪式程序,却不讲礼的意义。《仪礼》文字艰涩不说,且内容枯燥。至于描述王室贵族礼节细则的《周礼》则记载了更多王室贵族的繁文缛节,令人望而生畏,据说很多礼节是周天子自己也没用过的,仅仅是一个设想而已。我好奇,为什么《周礼》和《仪礼》记载了各种仪式程序,而不讲礼的意义?

排除一切牵强附会的解释,剩下的唯一解释就是:

在成书年代,“礼”的意义是众所周知的,不需解释强调的。如同我们不需要别人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健身,为什么要理财,为什么要学习……因为这些重要性众所周知,我们需要的是对比健身套餐,了解理财产品,掌握学习方法,虽然我们未必能完全按照理念执行。

古人也会因为时间金钱阶级等原因,未必能完全按照那套仪式来生活,但一定明白礼的重要性: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社会有了礼,才有了平衡。

《礼记》与《仪礼》的成书年代已难以考证,只能大概确定是战国时期,记录的内容大部分是周朝的仪式典礼。《礼记》与《仪礼》周朝之后,春秋战国,纷争相继,诸侯争霸无暇顾及礼制,随即礼崩乐坏。社会失衡时,礼乐的价值才又得到了有识之士的思考,并对各类即将被彻底淡忘的仪式进行归纳论述,以回归礼乐时代。

然而秦朝的法制刑法取代了礼乐教化,以至于到了西汉,才需要专门的礼学家去著述《礼记》,详尽地对周朝礼乐作出解释:礼是什么?为什么需要仪式的外壳?

当然那都是从统治者的角度去阐释的。然而不能否认的是:礼是对各自价值的肯定,有了礼,才有了平衡,而仪只是对这种肯定和平衡的表示。

02

可以想象:如果周朝的礼乐制度一直没有因战争中断,这个制度一定会随着生产力的增强,经济的发展,跃至一个顶峰——各项仪式的程序极其繁琐。普遍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越富足的家庭,越讲究各种仪式的排场,无论婚嫁丧娶,毕业典礼,入职仪式。不怕自己做不到,就怕别人觉得自己不够礼貌,不够热情,不够严肃或不够庄重。这种社会的典型代表:日本。第一次接触日本人,大多数人都会觉得:热情过头。日本人几乎全盘吸收了盛唐的繁荣文化特别是盛唐礼仪并且延续繁荣至今。你觉得热情过头的文化其实是咱们盛唐礼仪的一个缩影而已。然而这也只是他们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

如果继续没有战争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到人类可以公平地实现自我价值时,这个制度很快会进入下一个阶段:各类仪式及其精简。因为说到底,礼是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对其肯定的表示。等到人类都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认同彼此的价值信念时,还需要仪式来表明这个认同吗?

这类社会目前还没有,只有部分欧美小国勉强能作为代表。瑞士法国,甚至包括南美的智利,不说长者,即便是未成年的高中生,在正式场合待人接物的程序都恰到好处,既不繁琐,也无不周(这里指的并不是所有人)。可是如果他们所在的社会还没发展到那个高度,有人提前迈过,一定会被周围人不解。

我也见过周围大部分中国同事对一个谈吐稳重,举止成熟的法籍华裔充满怀疑和芥蒂,对一个中澳混血高中女生待人接物时过于成熟的举止表现出了过度的担忧和过分解读。然而照目前来看,他们没有任何的违反犯罪记录,人家过得仍然很好。

其实在维多利亚时期,欧洲贵族礼仪规定颇多,人们出门前需详尽地了解符合自身地位的一切礼仪礼规,其中不乏一些现今看起来相当荒谬的规定(比如不能在拥挤的街道聊天以及穿着那些“奇怪夸张的衣领”)。而如今,普通欧洲人的日常仪式精简到只剩下点头微笑拥抱等基本礼仪。除此以外,第一次见面带礼物,送鲜花虽然不在任何礼仪程序规定之内,但是却让人感受到温暖和真诚。

我记得我先生结婚至今送我的每一束鲜花,也记得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还记得各路亲戚对我们结婚只领证不办婚礼的不解。他们说婚礼这么重要的事情,总是要有的,何况你俩本身年龄就差那么多,如果不办婚礼,就算自己家里人理解,别人怎么想?我想要么就是觉得我和我先生家很穷,没钱办,要么就是觉得两个人家里有问题,办不了。照这个说法,婚礼就是办给别人看的。

然而结婚是自己的事情,婚礼当然也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想办就办,不办就不办。在某些人看来,我性格都比较古怪,在结婚这件事情上毫无意外的,在某些人看来仍然古怪了一回。因为很多原因,我从来都没想过办婚礼,我和别人解释起来都说是怕麻烦,其实仔细想想,我就是单纯的没想过要办。现在这个想法依然没有改变。至于是否成了别人的谈资,我不介意。我先生原本还犹豫,但是现在比我更直接,一句“你们不就是想收回以前的礼金嘛!”赌注了我婆婆的嘴(当然这话没在我妈面前提)。然而这不妨碍我们庆祝别人的婚礼,并过好自己的日子。

有一天,我可能会后悔自己没有办婚礼,但至少现在还没有,而且我越来越觉得,对家庭来说,家人间每一天的相敬如宾比一场华丽的婚礼更实在。当然,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你有一场庄重圆满的婚礼,还有一个相敬如宾的伴侣,肯定会得到所有人的羡慕。同样的,对国家来说,忠诚和付出远和在国旗下端正地敬礼一样重要,非要选一个,还是忠诚和付出更重要。对人类来说,对彼此的尊重远比给予物质的接济更受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婚礼时,比起只给礼金,还是亲临捧场更受新人欢迎的原因(前提是到场的人给了礼金)。

每当讨论起文化礼仪时,我都会想,什么时候,即便没有任何仪式,我们仍能从一而终的认同所有的礼,如同敬畏神明般礼对他人?毕竟只有当礼成为了实际的目的,摆脱对仪的依附后,才能真正回归人性,成为人类真正的共鸣。这个过程一定很长,然而值得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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