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往而不能反”与“入而不能出”:班固的“出处之辨”与西汉清节之士的伦理限度

第一部分 阅读原文摘录

昔武王伐纣,迁九鼎于雒邑。伯夷、叔齐薄之,饿死首阳,不食其禄。周犹称盛德焉。然孔子贤此二人,以为“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也。……其后谷口有郑子真,蜀有严君平,皆修身自保,非其服弗服,非其食弗食。

王吉字子阳,琅邪皋虞人也。少好学明经,以郡吏举孝廉为郎。……吉与贡禹为友,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言其取舍同也。……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然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贡禹字少翁,琅邪人也。以明经洁行著闻,征为博士。……元帝初即位,征禹为谏大夫,数虚己问以政事。是时年岁不登,郡国多困,禹奏言……“今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已上,中农食七人,是七十万人常受其饥也。”

龚胜字君宾,楚人也。少好学明经。……为谏大夫,数上书求见,言百姓贫,盗贼多,吏不良,风俗薄,灾异数见,不可不忧。制度泰奢,刑罚泰深,赋敛泰重,宜以俭约先下。……王莽秉政,胜与两汉(龚舍)归乡里。莽既篡国,遣五威将帅行天下风俗,将帅亲奉羊酒存问胜。……胜曰:“吾受汉家厚恩,亡以报,今年老矣,旦暮入地,谊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遂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

鲍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也。好学明经。……哀帝时,为谏大夫,上书……“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繇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鼓鸣,男女遮迣,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殴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怨雠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欲望国安,诚难;民有七死而无一生,欲望刑措,诚难。”

赞曰:《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言其各得道之一节,譬诸草木,区以别矣。故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二者各有所短。……是故清节之士,于是为贵。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贡之材,优于龚、鲍;守死善道,胜实蹈焉。贞而不谅,薛方近之。

第二部分 现代文译文

从前武王伐纣,把九鼎迁到洛邑。伯夷、叔齐鄙视这件事,饿死在首阳山,不吃周朝的俸禄。周朝仍然被称为盛德之世。但孔子认为这二人贤能,因为他们“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份”。……后来谷口有郑子真,蜀地有严君平,都修身自保,不是自己该穿的衣服不穿,不是自己该吃的食物不吃。

王吉,字子阳,琅邪皋虞人。年少好学,通晓经术,由郡吏被举荐为孝廉,做了郎官。……王吉与贡禹是朋友,世人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是说他们出仕和退隐的取舍相同。……从王吉到王崇,世代以清廉闻名,但都喜欢车马衣服,自己的奉养极为鲜明,但没有金银锦绣之类的东西。到搬家离去时,装载的不过一袋衣服,不积蓄多余的财物。离任闲居时,也穿布衣、吃粗食。天下人佩服他的清廉,却对他的“奢”感到奇怪,所以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贡禹,字少翁,琅邪人。因通晓经术、品行高洁而闻名,被征召为博士。……元帝刚即位,征召贡禹为谏大夫,多次虚心向他询问政事。当时年成不好,郡国多困乏,贡禹上奏说……“如今汉朝铸造钱币,以及各铁官都设置吏卒徒众,开山采铜铁,一年用工十万人以上,中等农民七人吃饭,这就使七十万人常受饥饿。”

龚胜,字君宾,楚国人。年少好学,通晓经术。……做谏大夫时,多次上书求见,说百姓贫困、盗贼众多、官吏不良、风俗浇薄,灾异屡次出现,不可不忧虑。制度太奢侈,刑罚太深重,赋敛太重,应当以俭约来为天下做表率。……王莽秉政时,龚胜与龚舍回到乡里。王莽篡国后,派五威将帅巡行天下风俗,将帅亲自捧着羊酒慰问龚胜。……龚胜说:“我受汉家厚恩,无法报答,如今年老了,早晚入土,岂能以一身事奉两姓,到地下去见故主呢?”于是不再开口饮食,十四天后死去。

鲍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好学明经。……哀帝时,做谏大夫,上书……“百姓有七种“亡’(逃亡、流散):阴阳不和,水旱成灾,是一亡;官府重责更赋租税,是二亡;贪吏侵吞公物,收取不止,是三亡;豪强大姓蚕食无厌,是四亡;苛吏征发徭役,耽误农时,是五亡;部落鼓鸣,男女遮拦,是六亡;盗贼劫掠,夺取百姓财物,是七亡。七亡尚可忍受,还有七死:酷吏殴打杀人,是一死;治狱苛刻,是二死;冤陷无辜,是三死;盗贼横行,是四死;怨仇相残,是五死;年成不好饥饿,是六死;时气疾疫,是七死。百姓有七亡而无一得,想要国家安定,实在很难;有七死而无一生,想要刑罚搁置不用,实在很难。”

班固的赞语说:《易》称“君子之道,或出仕或隐居,或沉默或言语”,是说他们各自得到“道”的一个方面,就像草木一样,按类别区分开来。所以说: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二者各有所短。……因此清节之士,在这个时候显得可贵。但大抵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吉、贡禹的才能,优于龚胜、鲍宣;守死善道,龚胜实实在在地践行了。贞而不谅,薛方接近这个标准。

第三部分 时烽评论

一、“往而不能反”与“入而不能出”:班固为“清节之士”划定的伦理坐标

班固的赞语以《周易》“或出或处”开篇,随即给出了一个极为精炼的二分法:“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二者各有所短。”这句话是整篇列传的枢纽。在班固的框架中,“清节之士”的价值,恰恰是在“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的对照下才得以显现的。上一篇《隽疏于薛平彭传》的赞语以“异乎苟患失之者矣”作结,已经点出了西汉中后期官僚体系的核心病症:“患得患失”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心理状态。王吉、贡禹、龚胜、鲍宣之所以被合为一传,是因为他们共同构成了对这种“入而不能出”的反向样本。但班固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没有将这些“清节之士”塑造为完美的道德典范,而是紧接着给出了一个极为冷静的限定:“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

二、“能自治而不能治人”:清节之士的伦理限度

“能自治而不能治人”六个字,是班固对王吉、贡禹、龚胜、鲍宣这一群体最核心的判断。“能自治”意味着他们在个人品行上无可挑剔:王吉“世名清廉”,贡禹“明经洁行”,龚胜“守死善道”,鲍宣“好学明经”。但“不能治人”意味着,他们的清节无法转化为制度性的治理效能。

王吉的奏疏不可谓不切中时弊——他批评外戚居位、主张废除任子之令、要求“示天下以俭”。但宣帝的反应是“不纳”,王吉的选择是“称病免归”。贡禹在元帝朝“书数十上”,从口钱制度到铸钱耗费,从宗庙规制到宫女数量,他几乎触及了西汉财政和礼制的每一个痛点。但元帝对他的态度是“虚己问以政事”,是礼遇而非采纳。贡禹官至御史大夫,“数月卒”,他的清节赢得了尊重,但他的政策主张在制度层面几乎没有留下持久的痕迹。鲍宣的“七亡七死”是西汉最沉痛的社会诊断书,但他最终的下场是“下狱,受刑”,死于王莽的迫害。“能自治”使他们获得了道德声望,“不能治人”使他们的道德声望无法转化为制度变革。班固的“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不是在贬低他们的人格,而是在指出一个结构性的困境:在一个“入而不能出”的官僚体系中,清节之士的“出”(退隐、免归、死节)是一种个人性的道德完成,但它无法改变那个迫使其他人“入而不能出”的制度逻辑。

三、王吉与贡禹:“材优”者的制度性无力

班固在赞语中给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排序:“王、贡之材,优于龚、鲍。”王吉和贡禹的“材”在于他们有能力进行系统性的制度批评。贡禹对铸钱耗费的估算——“一岁功十万人已上,中农食七人,是七十万人常受其饥”——是一种数量化的制度分析,它的逻辑与《食货志》中的经济分析是同一类型的。王吉对“任子之令”的批评,触及了官僚选拔制度中“血缘”与“才能”的结构性矛盾。他们的“材”不是辞赋之才,不是经术章句之才,而是制度诊断之才。

但“材优”并没有转化为“治人”的效能。原因不在于他们的诊断不够准确,而在于西汉中后期的皇权结构已经失去了采纳系统性改革的能力。元帝“虚己问以政事”是一种姿态,但真正的决策权掌握在宦官石显和外戚手中。贡禹的“书数十上”在制度层面被“礼遇”所吸纳——他被提拔,被尊重,但他的建议被搁置。班固的“王、贡之材,优于龚、鲍”不是在赞美王、贡的“成功”,而是在指出一种更为深刻的悲剧:最有能力进行制度批评的人,恰恰是最无法将批评转化为制度行动的人。

四、龚胜的“守死善道”:从“能自治”到“道德的极限完成”

龚胜在王莽篡汉后“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是整篇列传中道德强度最高的场景。班固的赞语“守死善道,胜实蹈焉”,将龚胜从“清节之士”的群体中单独提出来,赋予了他一种近乎“中行”的地位。“守死善道”出自《论语》,是孔子对“志士仁人”的定义。班固将这一最高评价给予龚胜,是因为龚胜的行为完成了“能自治”的极限形态:他不是在“出”与“处”之间做出选择,而是在“生”与“死”之间做出了选择。当“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成为一种普遍状态时,龚胜的“死”是一种以生命为代价的“出”——他用自己的死亡,宣告了自己与那个“入而不能出”的体系的彻底决裂。

但班固的“胜实蹈焉”也隐含着一层悲悯。龚胜的“守死善道”是个人的道德完成,但它发生在王莽已经篡汉之后。他的“死”无法阻止王莽的篡位,无法改变“七亡七死”的社会现实,无法让贡禹的奏疏被重新采纳。“守死善道”是清节之士在制度性无力面前所能做出的最后的、也是最极端的道德表达。班固将它记录下来,不是为了提供一种可效法的政治方案,而是为了在“入而不能出”的普遍沉沦中,保留一个不能被制度收编的人格样本。

五、与《隽疏于薛平彭传》的对读:从“见险而止”到“守死善道”

将《王贡两龚鲍传》与上一篇《隽疏于薛平彭传》对读,可以看到班固对西汉中后期士大夫“出处”问题的一条完整的思考线索。《隽疏于薛平彭传》中的疏广“功遂身退”,彭宣“见险而止”,他们的“出”是在制度框架内的、从容的退出——他们仍然相信“退”是一种可以被制度容忍的选择。而《王贡两龚鲍传》中的龚胜,他的“出”已经无法在制度框架内完成——王莽篡汉后,“退隐”本身已经成为一种需要以生命来捍卫的姿态。从“见险而止”到“守死善道”,从“功遂身退”到“绝食而死”,班固呈现了一条“出”的伦理空间不断收窄的轨迹。在西汉末年,“入而不能出”已经不再是一种心理状态,而是一种被暴力所强制的政治现实。龚胜的“死”,是“出”的最后一种可能性。

六、今日镜鉴:“清节”作为一种制度性批判的限度

《王贡两龚鲍传》留给后世最深刻的问题,不是“清节之士值不值得效法”,而是:当一种制度系统性地奖励“入而不能出”的行为、而将“出”的边缘化为一种个人性的道德姿态时,清节本身是否还能承担起制度批判的功能?

贡禹的奏疏是准确的,鲍宣的“七亡七死”是准确的,王吉对任子之令的批评是准确的。他们的“言”在诊断层面是无可挑剔的。但“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的判词,指向的是“言”与“行”之间的制度性断裂:在一个不奖励“治人”的体系中,再准确的“言”也只能停留在“言”的层面。龚胜的“守死善道”将这个断裂推到了极限:当“言”无法改变制度时,“死”成为唯一不能被制度收编的“行”。班固的赞语没有为这个困境提供解决方案,他只是将“王、贡之材,优于龚、鲍”与“守死善道,胜实蹈焉”并置,让读者看到:“材”与“道”在同一个时代中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材”指向制度批评,但制度不予回应;“道”指向人格完成,但人格完成以生命为代价。这种并置本身,就是一种比任何单一评价都更为沉重的史家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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