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一片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时,大家一般都会熟视无睹,并不怎么关注;而当一旦有人着手利用那片土地时,马上就会引起他人的注意,从而产生纷争。
从法律角度来看,“荒田”可能指的是无主之地或者是长期无人管理的土地。一旦开始对其进行耕作,人们就有会基于传统的共有财产观念提出权利主张。因此,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土地开发利用之前,必须事先明确土地的所有权状态,并获得相关权利持有人的同意,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投资损失。
现实生活中,这句俗语也经常得到应验。前年我们公司进行生活用水管线改造,需经过一段荒地。当时负责此项工程的人员一看此地段未种植任何农作物,为赶工期,急忙安排挖机上山开挖。谁知刚开工没几天,当地的农民就找过来了,言及那片山地是他们几家承包的,有林权确认证书,要求公司培偿。为此,公司具体负责此项工程的人员请求当地村委会出面做做相关村民的工作。该村书记打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农民的东西不动就是一坨狗屎,分文不值;一动就是金子,价值连城。我们可以去做工作,但你们公司多少要赔偿一点,不然工作是做不通的。经过磋商,公司赔付了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