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荷尔蒙爆炸
在西雅图三年的时间里,我去九十四号国家公园守林二十多次。
守林是一件相当乏味的事情,面对一片上百公顷的森林,你一天大概只能清理一公里范围内的入侵物种。你并不是在和人抗争,而是在和自然抗争,这显得愚公移山。
“男人最不能做的事就是放弃,要么生,要么死,”老莫用他几乎半瞎的眼睛看着我,“要不是我的同伴们和我在这破森林里用镰刀和锄头铲了五十年,这儿早就不是一片森林了!”老莫是这片国家公园的义务卫士,他在上世纪70年代组织起来的保林队如今已都是老弱病残,包括他自己。现在这个组织依靠着附近大学相关科系发配来的生力军残存着,而生力军们唯一的领袖和头马就是老莫。
老莫的家就在离公园不到一英里的一个山坡。他每天都开着那辆大尺寸轮胎的雪弗兰皮卡气急败坏地来到公园,就好像那些喜马拉雅山蓝莓是他的杀父仇人一般。
是的,作为一个增援的守林人,我们面对的敌人就是我们的同根生。从中国远道而来的喜马拉雅山蓝莓。这些东西在美国没有天敌,肆意妄为,侵山占土,蚕食营养。它生长茂盛,藤茎之上满是荆棘。听老莫数落的时候我就觉得特讽刺,原来中国土地上孕育的物种特性那么统一。
守林的时候受伤是常有的事,光是要避免被自己伤到就得煞费苦心了。锄头,镰刀,大板斧,为了对付入侵物种有时我们还需要用上二战时研发的生化武器。当然,森林里的威胁也是巨大的,西雅图特有的蜜蜂会在地下筑巢,一旦踏入雷池非死即伤。我也曾经遇到过个头不小的蟒蛇,冲动地对我宣示领地。不过,最可怕的肯定要属棕熊了,若是在初春遇到刚刚产仔的母熊,那么只能祈祷她今天吃得够饱。
我唯一一次目睹棕熊的真容,是去年秋天的一次守林。我乐此不疲地砍着带刺蓝莓的根茎,不知不觉朝林子深处多走了几步。那是一只带着幼仔的母熊,站在两棵树干之间注视着我。我当时就吓软了腿。我看得出来她意图保护自己幼仔的神态,露出锋利的前牙。
“别怕,举起你的手!举起来!”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老莫抬起我的手臂。
我毫无气势地张牙舞爪。
“吼,对它吼!”他呼号道,“快,大声点!”
我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两声。
“可以了,现在,慢慢往后退。”
他拉着我缓缓地退出了敌情。
死里逃生之后,我接连感谢老莫的救命之恩,他拍打着他假腿上的尘土,毫不客气地指责我,“你刚刚的反应太慢了,平时教过许多次的东西,临场一点反应都没有,你想送进熊的嘴里么?”
老莫是个严肃的老头,他的右腿是在年轻的时候截肢的,他并不以此为豪。
“哎,如果说我当时没有杀了那只老家伙的话,说不定他活到现在也是子孙满堂了。”
老莫口中的老家伙叫比利,是一只威武雄壮的大棕熊。老莫把它杀掉后,它的尸首被做成了标本放在西雅图自然博物馆里。这个事件是老莫一生的枝梧。
“当时我才21岁,二战当了两年兵没给机会上战场。该死的飞行训练持续了18个月,刚结束训练广岛和长崎就被海军炸平了,接着没几天柏林也被红军攻陷了。呆了那么久的军用机场变成了荒地,我怎么看都觉得可惜。和一帮老战友抗议了两个月吧,上头才同意让我们把旧机场转成了国家公园。”
“为什么要对一片森林那么执着?谁知道呢。大概觉得自己没能上战场很可惜吧,那之后就觉得没什么真正想做的事情。公园建立封山之后,上山偷猎的人慢慢多了,时不时你会撞见人举着猎枪对着你。我能理解他们不想被抓,只是不理解那种强烈的敌对关系。”
“按道理说,他们是贼,我是兵,他们应该要怕我。但是事实上我们的火力不相伯仲,政府并没有赋予我们更多的武器。比起守山的我们,他们就更不顾死活一点,更霸道一点。有一次我记得一个满脸胡渣的盗猎徒,他很怕被我抓,看到我的时候特别紧张。他用枪托要来和我搏斗,我示意投降,他就用他的长管枪抵着我的后脑门,一路把我逼进一个蝙蝠洞。’我数到十你才能出来,否则我就崩了你的脑袋’他跟我说。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他到底被不被抓,男人不该为了无聊的事情大动干戈。我想是我代表的身份成为了一种火药。”
“那天我在蝙蝠洞里数到整整一百我才出来。没辙,我不知道那家伙会不会数数,所以就保险一点。我大概是吓跑了两百多只还在倒着睡觉的小家伙,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我当时跟自己打赌再也不空手上山,下一次一定带一把大家伙吓唬吓唬那些不要脸的。我就那么意淫的时候,我的左脚就那么没了。”
“什么?”我紧张地问了一句。
“我踩进了一个捕熊的陷阱。你没法想象这几率有多低,大概比我赢六合彩差不多吧,在诺大一片林地里踩中那只要了我左脚的铁齿。我当时就只知道这小腿下面是肯定保不住了,骨头已经露出来,血流的满山遍野的。没时间哀嚎,更没有手段呼救。”
我忍不住看到他空洞的左腿,装着一副简易的钢质假肢。经过了这数十年,这老头似乎已经把假肢和自己融为一体。
“当时脑子一热,也可能有些怄气吧。我心里也没想着要挽救一下自己的腿,就操起手里的斧头朝着伤口自己给它剁了。这么想起来我觉得自己真他妈带劲,年轻的时候跟现在不一样啊。其实我也没别的路走,不把腿截了,我就得在那荒山野岭里等死,说不定最后还是喂熊。一个守林人被捕熊的陷阱夹了,最后还被熊给吃了。这种事情传出去是可笑的。”
“我从衣服上面撕了布下来给自己包扎,但是我知道血不可能完全止住的。如果两个小时我下不了山,失血一多还是要昏过去,昏过去就意味着死。我一开始尝试要单脚跳下山,但那是不可能的,稍微有些坑洼的地方就得摔个狗吃屎。最后我就只能爬了,还好在部队训练那时候没荒废啊,我连滚带爬一个小时我感觉自己离哨站不是太远了。再有个十几分钟我就能找到同伴,他们就会救我。”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那家伙的。”
“谁。”
“不是谁,是那个家伙,那只要命的棕熊。它大概有四百斤重,两米五长,脑袋滚圆,一副特霸道的样子。它呼哧地喷着气,慢慢地挪着步子靠近我。当时钻进我脑袋的第一个意识其实是装死,因为我觉得我没路可走了。如果逃跑,肯定是跑不掉的,我只有一条腿。那该死的家伙一点也没有要走开的意思,我想它是闻到了我身上的血腥味。畜生都是差不多的,闻到了血眼睛就红,就想尝尝鲜。”
“但是一个男人是不会束手就擒的。你知道吧?否则你和一只老鼠有什么区别。我当时撑着自己沾满鲜血的斧子站了起来。那家伙大概吓了一跳,没想到我有那么高大。我就张牙舞爪地冲它吼,我告诉它要是敢跟老子作对它就死定了。但是熊这种东西还是有一些狩猎天性的,毕竟我身上满是血味,而且重心不稳。”
“接着,那大概是我人生里最重要的画面了。那只大家伙就那么站了起来,站在我面前。我们四目相接,它和我差不多高吧。它在跟我示威,告诉我它也是个大家伙。我趁着这家伙还在卖弄的时候预先进攻,当时的状况危机,给我的机会可不多。可惜我重心不稳,一斧子劈过去削到了一些毛皮。”
“它彻底发怒了,大概熊都是很讲规矩的,我偷袭它坏了规矩,非常生气地对我张开血盆大口,告诉我它吃定我了。我一点也不怕它,就那么吼了回去。但是光是气势是没有用的,它扑上来的瞬间我觉得自己死定了。我被压在它身下,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被碾碎了,凭着一点点意志吧,我强行用斧子的刃口抵住它的脑袋,它下不了嘴。我的天,那老兄绝对有四百斤,比我遇过最肥的母猪都要重,我的肋骨被它压断了两根,扎到了肝,几乎要晕过去。”
“可是男人是不能被打倒的,如果我真的被碾碎了,那也绝对要在对手身上留下一身刀疤才行。我从靴子侧抽出我的匕首,瞄了一阵往那家伙的腰上连捅了三刀。但是熊跟人不一样,腰上尽是脂肪算不得软肋。那家伙没有疼的意思,只是变得疯了一样要咬我。我觉得再不拉开距离必死无疑,右腿用尽全力瞪在它腹部,它退了几步,又要扑过来。我挥了几下我的武器,它并没有蠢到要撞到刀刃上,虽然它异常得愤怒。”
“那家伙绕着倒在地上的我慢慢挪着步子,它在寻找进攻的机会。我才发现自己的右臂被它抓伤了,流着血。我当时已经有些晕了,累的不行,在出冷汗。我不知道那家伙是不是察觉到了我的虚脱,要把我困在原地等死。可是我觉得自己不应该是那么死的,我就花光了力气最后一次站起来,我当时一定是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情,现在回想不起来当时确切的想法了。我就记得,我朝着我的宿敌发出了最后一声咆哮。”
“最后一次,我朝它扑了上去。我把斧头朝它扔了过去,其实我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成功的几率也微乎其微。把斧头扔过去当掩护的同时,我举起一块地上的巨石往那老家伙的脸上砸了过去。”
“你砸中了么?你肯定就是用那石头砸死它的吧。”
“我不知道。”
“什么,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昏了过去。我当时耗尽了自己所有的体力,那块石头有四五十斤重,我无法想象当时的我是怎么举起来又如何把它砸出去。当我被寻山的同伴发现的时候,我已经只剩一丝呼吸了。他们说,在我附近有一只死掉的棕熊。他们说是我杀了那只熊。”
“难道不是你杀的么?”
“哈,我不知道,我昏过去了。那家伙的脑袋确实碎了,但是我觉得不是被我砸碎的。”
“那是怎么碎的?”
“我想我只是砸伤了它的眼睛,它看不到东西就怕了,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上了一棵老杉树,就把自己的脑袋撞碎了。
是恐惧要了它的命。”
“我的天啊,老莫,你可够会讲故事的。”
“哼,我想要是那家伙还没死的话,早就子孙满堂了吧。我欠它一条命。”
说完故事的老莫擦着自己的锄头,他不再清澈的眼神里露出一丝怜悯。
我接着把从地里翻起来的蓝莓根丢到了一堆,一个小时的工作,那堆蓝莓根大约堆了两米高。阳光照在蓝莓藤的尸体上,生命正在阳光下消退。老莫跟我们说过,这蓝莓藤如果不晒干的话,随时都可能再落地生根,哪怕是晒干了之后,也需要喷一些化学药剂确保它不再死灰复燃。
我默默地看着自己亲手葬送的蓝莓藤,转身再看一眼那漫山遍野,我们将要铲除的入侵植物,咳嗽了一声。它们终将漫山遍野,它们终将统治一切。
蓝莓和熊,我算是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