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条款总是让人头疼的,多且乱,为了尽可能规范详尽,制订者也是很无奈,对于使用者来说并不需要爱全部记住,我们记住常用的条款即可。我分两部分归纳了一下,第一部分是“基本款”,多数企业了解这些就够了,偶然遇到的业务可以搜索,无须去强记。第二部分是针对出口退税的,下次发布。
一 纳税人
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全部单位和个人
二 征税范围
(一) 应税行为
1 销售/视同销售货物/进口的货物
2 销售/视同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3 销售/视同销售服务:营改增项目
4 销售/视同销售无形资产
5 销售/视同销售不动产
判断标准:
1 发生在境内的应税收入
2 属于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3 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4 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二) 不征税的情形
1 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2 存款利息
3 保险赔付
4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5 资产重组整体转让
6 凡财政部门开具的收据属于上缴财政的,一律不征
7 向指定公益团体捐赠
三 税率/简易征收率
税率
1 应税行为和进口货物 16% 10%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6%
3 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 0%
4 购进农产品扣除率 10%
3 购进农产品用于加工、销售16%适用税率产品的,进项扣除率 12%
简易征收率
1 应税销售行为 3%
2 非销售行为 5%
征收率的特殊政策:
1销售旧货/使用过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
2 减按5%征收的情形
3 减按3%征收的情形
4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 征收
四 混合销售
分清主业,以主业的税种税率认定
五 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一个原则: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分别按适用说率计算;不能分别合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六 计算方法
1 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2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无抵扣)
3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七 增值税的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除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含)
次(日)销售额 300元-500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