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缘录




天苍历三千七百二十一年,北荒洲,红枫城。

白梦起刚把自己的第九十八本野史《天骄秘闻录·北荒篇》印了三千册,还没来得及数灵石,就被人从茶楼二楼的窗户扔了出去。

"白梦起!你这个满嘴喷粪的蠢货!"

砸他的是红枫城的护卫统领。原因无他——白梦起的野史里写了一段:

"红枫城主叶南天,十三岁力大如牛,实则是因他小时候误吞了一头荒古蛮牛的内丹,导致留下体内灵力时不时暴走的后遗症。

    他一路为朋友两肋插刀,并非天生性格豪爽,而是因为他的'刚毅之体'有个致命缺陷——不挨打就不舒服,越被打越兴奋。说白了,这是个究极受虐狂。"

白梦起在空中翻了个身,稳稳落地,拍了拍身上的灰。

"至少城主承认我写的有些是对的。"他喃喃自语。

其实那本野史他只写了三成是真的,剩下七成是他编的。

    众所周知,三分天注定,七分用巧心。

    林志(城主府):你写什么我们管不着,但是如果你在编排城主。

    我就不得不请你进地下尊贵包间喝一杯了,你最好速度澄清。

  随后还在全城刊登了城主真实的经历 :

      北荒洲红枫城主叶南天,十三岁以力大如牛,食齐大山的名声流传于各域。性格豪爽,做事直接。

  也有一帮志同道合的同行者,同样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

      一生不是在为朋友打抱不平,就是在被追杀的路上。

  越挫越勇,从不言败。为此觉醒了明战之体,不断接近生死之际,就能有更高的悟性加持。

  一路上几度濒临绝境,却总能奋力一搏。

  多次转危为安都是依靠过路好心人的救助,也为他积攒了很多的恩情债主。

    终于在突破法则境的时候,借助多年的实力称霸一方。才终于安定下来,老老实实的还债。

      可众生修炼是一件苦中求甜的过程,那个大忙人喜欢讨论正经事。

      基本上广而告之的事情往往大隐隐于市,那种藏头露尾而又稀缺的画本子才是大家的最爱。

      快来看呀! 快来看呀! 我又抢到了最新版的,有请韩青先生为我们念一念。

    咳咳,各位这是这书上写的不是我说的。

      众人:好了好了放心我们不会透露的。

  快点开始,我等不及了。

        那老夫就大胆讲讲

            叶南天喜欢一个人。

这件事,整个北荒洲都知道,唯独被喜欢的那个人不知道。

那个人就是黑衣剑客阿七。

事情要从二百三十年前说起。

那时候阿七还不是什么"金丹境巅峰的冷面杀手",她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被师门追杀,一路逃到了北荒洲的红枫城。

她浑身是伤,躲在一个巷子里,以为自己要死了。

然后叶南天出现了。

那时候的叶南天也不是什么城主,他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愣头青,刚觉醒刚毅之体,浑身上下除了力气大一无所有。

  他在巷子里看到了奄奄一息的阿七,二话不说,把她扛起来就跑了。

"你到底是谁啊?"阿七虚弱地问。

"路过的。"叶南天说。

"你为什么帮我?"

"你快死了,不救你你就死了。"

"……这算什么理由?"

  快点放下我快走,不然你会有性命之忧。

大丈夫顶天立地,叶某何惧其之"

姑娘且安心,今日必安然。

阿七情绪激动下,急血攻心突然昏迷。

叶南天把她藏在了自己租的破院子里,每天给她送饭、换药。

  阿七的伤很重,整整躺了三个月才能下床。

三个月里,叶南天从来没有问过她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被追杀。

他只是每天端着饭进来,往桌上一放,说一句"吃",然后就走。

阿七后来回忆说,那三个月是她这辈子最安心的日子。

伤好之后,阿七要走了。

"你要去哪?"叶南天问。

"去报仇。"

"跟谁?"

"很多人。"

叶南天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跟你一起去。"

"你为什么要帮我?"

叶南天挠了挠头:"也没别的事干。"

      话音未落,韩青喝了口茶。

  众人才争相讨论起来。

      这挺符合城主的性格,我看这才是真正的。没想到他还挺憨的,真是没看出来。

        果然英雄难过美人关

  城主有福了

            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谁说不是呢

              怎么有点痴情的感觉了。

      书接下文

      阿七看着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有不图回报的人。

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用"。她只是转身走了。

叶南天跟了上去。

从此以后,他跟着她走遍了四海八荒。

  她杀人,他在旁边递剑。她被追杀,他在前面挡刀。她受伤,他背着她跑三天三夜。

二十年来,他替她挡了大大小小一百三十七次致命攻击,身上留下了九十三道伤疤。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因为他知道,阿七不需要。

她需要的是一个不会骗她的人,而不是一个跟她表白的人。

这些是"真"的那一半。

"假"的那一半,是白梦起编的——

叶南天之所以二十年如一日地跟着阿七,根本不是因为什么"路见不平",而是因为二十年前那个巷子里。

  阿七在昏迷之前,无意识地抓住了叶南天的手,说了一句话:"大侠等等。"

就这两个字,让叶南天记了二十年。

但阿七醒来之后,完全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她只记得"有一个愣头青救了我",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

叶南天也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因为他觉得,如果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就会记住他。

而他不想让她记住他——因为记住一个人,就意味着有一天会失去。

      更重要的是大侠的荣光不容掉色

他宁愿她永远不记得他,也不愿她有一天因为失去他而难过。更不能失去更多敌人的淬炼,叶南天享受战斗的感觉。

说白了,这是一个蠢货的自我修养。

这段野史传出去之后,阿七的反应是——

"他叫什么?"

白梦起愣了:"你不知道?"

"不知道。"阿七面无表情,"他从来不告诉我。"

白梦起沉默了。

他第一次在写野史的时候,觉得眼眶有点酸。

后来阿七做了一件事——她花了三个月,走遍了北荒洲所有叶南天曾经替她挡过刀的地方,在每个地方都插了一把剑。

九十三把剑,九十三道伤疤。

她在最后一把剑的剑柄上,刻了两个字:

"南天。"

她终于记住了他的名字。

但叶南天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的他,正在红枫城替阿七还债——他当年替阿七打坏了北荒洲七座城的城墙,赔偿金加起来足足三百万灵石。

他蹲在城主府门口,一边拨算盘一边叹气:"这丫头,就不能下手轻点吗?"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