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于1927年3月,当时党内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的看法不统一,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不支持农民革命运动。为此,毛泽东同志赶赴湖南,就农民运动问题进行了时达32天的考察工作,专门做个这篇报告,回应那些对农民革命斗争的责难。
第一,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农民运动的兴起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社会上的有关议论,革命当局对农民运动的处置有需要纠正、变更的必要,以确保农民运动真正的有益于革命。
第二,肯定了湖南的农民运动。首先是组织起来。在农会的领导下,农民有了广大的组织,并行动了起来。其次是打倒土豪劣绅,将一切权力归农会。这使得从前拜倒在绅士权力下面的人,现在却拜倒在农民权力之下。最后,有人说“糟得很”,其实“好得很”。农民运动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
第三,回应了一些问题。一是针对所谓“过分”的问题,提出了“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的看法,认为所谓“过分”的举动在农民运动第二时期是必须的,肯定了其革命性。二是否定了所谓“痞子运动”的说法,讽刺了“他们站在一切人之上——以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反常”的无赖说法。并就农民中三种不同状况的革命观感进行了分析。
最后,总结了农民在农会领导下进行的14项工作。(1)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孤立了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2)政治上打击地主。采取的手段有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戴高帽子游乡、关进县监狱、驱逐、枪毙。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3)经济上打击地主。方法有不准谷米出境,不准高抬谷价,不准囤积居奇;不准加租加压,宣传减租减压;不准退佃;减息。(4)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5)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6)推翻县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某些县的政治状况为凡事取决于县长和革命民众团体的联合会议;承审员没有案子;警备队、警察、差役,一概敛迹,不敢下乡敲诈。(7)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8)普及政治宣传。(9)农民诸禁,禁令既是对社会恶习的反抗,也是农民对城市商人剥削的自卫。(10)清匪。(11)废苛捐。(12)文化运动。(13)合作社运动。(14)修道路,修塘坝。
以上,是本文大概的一个脉络。其实初读的话,也会觉得当时农民运动某些手段有过分之嫌,但结合大的历史背景,以及农民当时的境遇,可以理解。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能因为反抗的手段不合适就否定反抗,要记得之前的压迫残害更甚。说到底,农民运动是历史的大势,是革命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