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天的信」宅到地老天荒也不错啊

图 / Jonathan Fink

戈叔:

听你说起逛夜市吃小吃的情景,又想起了出去旅行时你在街头吃东西的样子。前些日子整理过去的照片,发现不管去哪里玩儿,你都会留下这么一张照片。

在苏州的就有好几张。

一张是你站在一根电线杆子旁边吃大方糕,背后是拙政园东南角的那家桂香村。雪白的糕,刚蒸好,微微有点烫,得用两只手捧着。松软甜香,每回去必吃,我最喜欢薄荷松子的,你最喜欢玫瑰的。

一张是你蹲在路边吃桂花糕,吃得那叫一个大口。那天刚下火车,饿极了,你看到马路对面推着三轮车卖糕的大姐,立刻跑了过去。苏州可真是个好地方呀,闭着眼睛随便买都会好吃。

还有一张是走前的晚上,逛夜市,吃卤豆腐和卤鸭胗。天气很冷,能看见锅里腾起来的水汽儿。好像是刮了不小的风,还下了几点雨,我们搓着手吃完,又钻到巷尾的藏书羊肉老店吃了羊肉锅子,特别特别香。

转天去乌镇,买了定胜糕。梅花形状的糕,从梨木雕成的模子里取出,你接过来便咬了一瓣,正慢慢地嚼。脚下是高高的石阶,你往远处望着,带着一点笑,大概又看到了那棵你最喜欢的松树吧。

晚上照例去逛夜市,不只吃当地的小吃,平常的东西也要买来尝一尝,于是又拍到了你吃蛋卷。在一户人家的门口,红色的福字下面,嘴巴塞得鼓鼓的,对着镜头有点不好意思,却舍不得停下来。

这一想也停不下来,好多好多呢,但是越写越饿,哼,先不写了。反正其他地方也无一幸免,全被你一路吃过去。

我常常觉得,只有吃才能治你的懒。记得在杭州的时候,夜里你突然想吃一碗片儿川,裹起羽绒服就拉我出去找。

哈,一只肥肥的小馋猫~


这个十一一直窝在家里,没有出去玩,也没有约朋友。老爸老妈笑我们俩是宅女和宅男,听起来莫名般配呢,有没有?

其实只要是我们俩在一起,出不出去玩都没差。

我们旅行讲究随(懒)兴(散),只喜欢穿小街小巷,晒着太阳溜溜达达,边走边吃,从来不凑热闹。赶上天气不好,干脆就不出门,躲在房间里跟在家一样聊天,喝两杯甜酒,也很开心。

说是旅行,更像是换一个地儿宅着。


听你讲小时候的事儿,知道了你原先是个整天在胡同里疯跑不知道回家的皮小子,后来才变宅的。这点儿上我们俩不太一样,我打小就宅,长大更宅。

念小学那会儿,我总是整个暑假闷在家里,别人家大人愁孩子太贪玩,我奶奶愁没办法骗我出门。很好笑的,搬家好几年了,还有邻居以为我们家只有我妹一个小孩。

我小时候就很会给自己找乐子,看书,画画,做手工,喜欢所有一个人能做的事儿。一开始是因为缺玩伴儿,后来是真心觉得一个人就很好。

到什么程度呢?等更大一点儿,连早恋的兴趣都没有。

《生活大爆炸》里,Sheldon在好朋友的婚礼上说:

“人穷尽一生追寻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无法理解。或许我自己太有意思,无需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们在对方身上得到的快乐,与我给自己的一样多。”

虽然不是天才,我那会儿的想法也是差不多的。


到遇到你之前,我还常会这么想。

是你的出现,让我发现自己忽略了另外一种可能。或许两个独自待着也可以很快乐的人,放在一起才格外合适呢。就像我们现在这样。

Sheldon遇到了Amy,他对她说:“即使我现在无法描述我的感受,但是我会穷尽一生,让你知道我有多爱你。”

戈叔,我也一样。我对永久的爱情并没有太大信心,但是对永久和你相伴却很有信心。

一起宅到地老天荒也不错啊。嘻~


阿心

10月7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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