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某企业2019年将自产月饼通过县民政局捐赠给某养老院,该批货物生产成本为8万,同类售价10万。请问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析』
1.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9.3万
贷:库存商品 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
2.税务处理
(1)视同销售收入:10万——销售(营业)收入
(2)视同销售成本:8万
(3)捐赠支出
会计:9.3万
税收:11.3万
(4)扣除类调整项目中其他,增加2万,纳税调减
(5)公益性捐赠支出:“账载金额”填写11.3万元
总结: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步骤——三步调整法
1.发生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填写A105010的相应行次;
2.视同销售导致的支出的税会差异进行调整,填写A105000的“扣除类调整”中的“其他”;
3.填写相应支出项目的“账载金额”时,不是填写账簿记录的相应金额,而是填写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金额。
同时特别注意:视同销售收入属于销售(营业)收入,作为计算广宣、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3.视同销售纳税检查时的技巧
审核时特别注意审核库存商品明细账的发出栏记录,检查其对应账户的正确性。
销售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
将产品作馈赠礼物、捐赠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公司将自产产品计20万元捐赠给某老年福利院(经审核该批产品生产成本为2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
『解析』
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处理:
(1)增值税:应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元;
(2)企业所得税:应按捐赠产品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视同销售收入:3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0万元
将“33.9-23.9”=10万的差额计入“扣除类”“其他”进行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