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外面吃了饭,回到家,二话不说就铺开纸,开始写书法作业。
现在喜欢写书法作业,也可能是因为它比较简单吧。每天交一个字,任务不多。不管你在纸上练了多少,你只需要交你看着比较顺眼儿的那个就可以了。交上去之后,老师作一下点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那个字代表你现在的自己。
这几天发朋友圈也比较侧重于毛笔字,因为真的很喜欢,也有很多新发现。
我原来练字是比较随性的,没听过任何人的书法课,也没怎么研究过字帖,练字纯粹是一时兴起,图个好玩。在纸上乱画,怎么好看怎么来。这几天慢慢听姜老师的课,有了点心得。
首先,字是有结构的。如这个“庄”字。”广是造势,土为维稳”,这两个结构在这个字当中就各负其职了。写“广”的时候要干脆利落,气势才出得来,下面的“土”字则要横平竖直方能稳住局面。当然可以有很多其它写法,但写来写去,都没有这样写出来好看。
其次,在“永”这个字里悟到一点筋骨。一般人都知道,“永”字在软笔书法里面算是难写的,难在一点底下那个横竖勾,没有练过的人,横不平竖不直,这字就软塌塌站不起来,而这个竖直却不是一会儿两会儿就能练得出来的,就算旁边两对翅膀扑愣得再欢,这字也没有筋骨。所以,练,重点在中间那一竖,竖练好了,两对翅膀是锦上添花;竖练不好,两对翅膀也就成了花架子。
再次,从一个“草”字感受到字的别样风情。姜老师昨天那个“草”字一出,我就呵呵笑了。他用笔很轻,我读出了他要表达的轻盈柔和之感。下面那一竖那么短,我想到像板寸一样的头发,还有花园里那种平平整整的大草坪。可谁说草只有一种表达法呢?我写的“草”字竖就是长长的,因为我想到的是“草长莺飞”的“草”,像狗尾巴草一样的长长的“草“,甚至想到了高高的芦苇,我就是喜欢这种长长的草呀,难道不可以吗?字因人而异,因性情而异,这就是我的性情。最后,因为大黄宣吸墨功夫厉害,一不小心把“草”写“干”了,姜老师说把这个字扔了,才不要呢,它也是我喜欢的,我戏称它是“秋草”,哈哈哈。
最后,之所以这么喜欢写毛笔字,还因为上小学三四五年级的时候,学校安排每个中午都在练字,软硬笔都练,隔天换。也可能是那时候打了一点底子吧,现在对毛笔字还是有点把控力的。不禁非常感谢那时候普遍都没有课外班上的年代,学校那么英明的为我们安排了练字。虽然老师什么都不讲,但字帖就是最好的老师。练字的那三年,也是我长到现在,唯一正经练字的一次。这次是第二次。
最最后,说一点有情怀的话,我觉得汉字书法是我们的根,是比家园还要深的根。不论我们走到哪里,身在何处,家园始终在我们脑海里以最美好的形象存在。但,随着年龄增大,家园毕竟渐渐远去,甚至消失了,我们拿什么去怀念呢?我觉得汉字书法中有一种类似于家乡一样的亲切和美感,横竖撇捺,浓淡干枯,长长短短,深深浅浅。有了书法,我们便可以还活在那样的氛围里,缱绻迷恋。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