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蔡律师关于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讨论,蛮受启发。我活了 38 岁,近五年来愈发地感觉到社会属性对人的影响之大。有时也想像蔡律师一样,抛开我们的角色、我们的身份,来探讨生而为人的某些本真的问题。但是发现到最后,这是不可能的。就像蔡律师说的,人必须要带着某种符号。如果不带着某种符号,纯粹进入到自然属性的极端,我觉得就进入了宗教。
这是这几年我整个价值观非常摇摆的一个症结,就是你的社会属性变得过强的话,你就会变得非常的世俗、庸俗,甚至走向犯罪;你的自然属性过强的话,你就会变得非常的疏离,非常的自我,最后走向宗教。
所以总是在社会属性强的时候提醒自己兼具自然属性,在自然属性强的时候又提醒自己要具有社会属性。这就是我这几年的感受。
人要想成事,必须强化自己的社会属性,强化与人的合作,强化对人性的洞察,顺应人性,满足他人的期待,才能成事。而如果在这条路上走远了,注定会比较迷失。但是你如果没有这样一点,你就做不成事。所以怎么找到这两者的平衡?
那些教你保持本真、保持自我的人,其实我觉得不是真正的善意。他靠这个吸引你的关注,但是事实上对你的成长无用。
当然蔡律师说的也没错。就是别戴面具戴太久了忘记摘下来,戴戴、摘摘、戴戴、摘摘。
我现在感觉就是在做人的时候保持本真,在做事的时候学会成事。但是做人和做事怎么可能分的那么清楚呢?人不是在事中成长的吗?人不是在事中而成为人的吗?
啊!确实要靠近四十不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