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租出现些许摩擦,心情有些压抑及不痛快,这个时候,我给自己一点时间回避,保持距离,我便让室友先行回家。我也可以找友人交流讨论如何可以改善目前这种合租发生不愉快,和避免不愉快的发生。
关于合租,室友是我的大学同学,又是老乡,一个人住多少有些落寞与孤独,她也需要工作不想被家里人束缚便同意合租。
因为一些经历,也有些个人因素,避免发生类似事件,我提前做了不少我自己的喜好与缺点整理好后等她过来一一告知。最终口头协议彼此的要求及规定。
对于开篇仅仅铺垫本文的发生的前因,以下为后果:
朋友就在我公司后面的街道做美容生意,我与他算偶尔交流生活,多数我在说,他在听。近期对简书属于迷恋状态,社会,管理,销售,沟通,辩论,情绪…各方面都看了不少。因此,现在说话,或者沟通自我感觉得到提升。没有评判标准,自我感觉在情绪方面虽然不能很好控制,易怒,敏感,较真…但是这些情绪归属性格,而性格的产生由人文环境造就。通俗讲,我从小就这样了,不可能看几本书就让我思想得到前所未有的升华,我还是自卑,我还是敏感。我还是容易激动。
潜移默化因为文章的观点,和事例证明,让我理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制定规划观点方案,事实证明,得出结论。
因为一些合租的摩擦,我多次提醒,不管个人情绪还是室友的角度,我都觉得已经影响了双方。并且多次沟通无果后,我起草一份合租合同,她看完之后拟定正式合同并签订。合同中约定了我们的分工及负责的任务。卫生整理和个人喜好缺点更深一步的纸质版协议。我很满意。但是因为我们之前的沟通她沉默的态度让我很失望,使我异常气愤,我没有隐瞒直接与室友表达,她本身性格如此,在家里同我一起也很善谈。所以我才感觉烦闷,但是又不是仅仅因为她个人,还有卫生的多次提醒,她是近视眼,提醒次数多我不好意思也怕她黑脸…所以必须得跟朋友讨论,其实也就是需要吐槽!我!不高兴!
但是!!!
就好正常人同神经病,高中生与小学生,00与80年代,无法沟通!
辩论指的是以命题的对立观点,两个队伍分别为正反方表达观点,引出案例,分析代入命题,并且需要合理证明所属观点的认可性。
1,而辩论中的观点均非个人观点。 抽签或者随机。
2,辩论中必须有条有理思路清晰证明我方观点的意义,证明我当观点的正确或者以此否定对方观点。
3,不论是辩论还是其他赛制都是按照一个比赛的规矩,透明公开的规矩将作为评判标准。
4,持相反观点总结抓漏洞提出反驳不可怕,可怕的是持个人观点胡搅蛮缠,对于事实的否定,及对某个人对所有标准的质疑,甚至是法律,你身为公民,你当然有这个权利,但是在赛制上仅按照个人想法不能成立。果断反对。
5,如果你不以命题辩论,内容偏题或者唯物主义论,唯心主义论,我有权拒绝并且停止与继续话题。
因此导致我气愤不已,并且更加考虑今后是否需要来往…沟通中你我平心静气,我情绪的激动朋友见怪不怪,知道我说话的语气激动并不代表什么,因为说完了事情下一秒什么事都没有…
本身我们就是在讨论而不是辩论,由“刚开始见面协商保证出租屋的干净整洁“讨论,无法理解他非要跟你争,事实他想表达干净这个定义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我无法理解他的思维后来通过在口头协议及今天的合同上的保证房屋的干净整理均属于书面语,绝非以个人观点。第二,如果可以,可以提供同住的一个月期间的卫生管理及室友的情绪状态。(指有没有因为标准不同强行规定使其反感)来证实所有的事实都证明,我跟室友没有存在对干净整洁标准上的误差。
并且我认为也可以证明每个正常人对“干净”的标准一致?
举例:扫地,如何定义扫干净?或者说物品或者空间内如何定义干净?
每个角落和地板扫到,没有残渣或垃圾。即可为干净。那这个标准其实保持中立,就是物品本身没有垃圾。空间内保持没有垃圾及残渣。定期清理。
”吃相好不好看”
以下为事情全部过程,
我同室友一同吃西瓜,同为女生,我不是很赞同吃完一口马上第二口,吃完第二口没有停顿,第三口,直到第四口结束,放下勺子休息一下,并且全程看电视剧,因为听到那个声音,我不是很舒服,抬头看那个动作很不雅,因为连续性我认为我应该不应该隐瞒自己的想法,并给室友提出建议。认为吃东西应该吃一下缓一下,哪怕假意停顿,也会好看很多。当然我不是让你在家里不放松,也不会吃多吃少西瓜说你,你也知道我的为人的。我觉得这个建议你可以听,可以考虑慢慢来…
我:我认为吃相不好看
友:定义吃相好看与否标准不同
我:赞同,更刚刚的观点重复了,那我们还在说什么。
友:你记住你前面3个字,好好想想…
我:(?)不明白?我认为,怎么了,是我个人观点,当然我认为了。我个人不代表每个人所以你没必要反驳我,我的话本身没有问题。
随后我们讨论……
事实证明“定义吃相好看与否标准不同”而那个标准你我应该都心知肚明,。
可后来讨论到胡搅蛮缠,
对于胡搅蛮缠这个事情:具体事件如下、
朋友洗头吹头头发多也容易掉发,每次地上都会很多头发,她近视偏偏我不近视,而我又时常喜欢赤脚。所以我经常提醒她及时打扫,我是很少很少掉头发,如果跟室友比较的话,所以我让她自己清理。我不知道她清理没有,我问她,他说清理了,但是我看到的是很多很多头发……她在说谎。我要求她重新清扫,但是很多地方尤其是角落,我来指导,她看不见,就说没有,我觉得很无理取闹让她看清楚再说话,看到确实有头发后便不说话,后来我再次出声告诉她墙角有头发,事实因为一个纸箱与墙面的紧密贴合,我便想到墙角让室友第一时间看到头发清理掉,她故意同我争论,说指的地方地方是墙根,我没多与她争论但是我认为这件事就是事实,因此,我认为她胡搅蛮缠…(并且我让室友自己思考是否有我所认为的行为,她自己也表示有的)
我想表明事实陈述事件。
你却说说我所见不一定为事实
我让他百度查找事实的定义并且直接告诉了他指的是事情的真实情况包括起因过程结束结果。我表述事实这个没什么好驳。
你认为我所说的事实经过不足以证明我认为此人胡搅蛮缠观点成立,并继续套用以上观点:每个人评判胡搅蛮缠的标准不一样。
我说的是这个词它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我不扭曲也不夸张,词汇本身有解释意义无须个人多此一举再去标准定义判断词汇本身。存在即是合理的。
他说他认为没到那一步。
我说你什么都你认为,你也没案例证实你的话。
他说那如果你要饿死了非得杀人,我认为他没错。
我说你个人观点证明不了什么,一千个人有一个个哈姆雷特。
他说他认为所有观点都可以被打破,被质疑,被否定。
我说你有质疑的权利,但是因为你的质疑发生变化才能证实你这句话是有理由反驳我,但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你说这些根本不能上台面,你可以反驳我的观点,也可以证实你的观点,但是请你搞清楚一点,我们的观点必须对立,而且你的个人主义思想很严重,你有公民权利,言语自由。但是请你分清场合。而且我现在感觉你很无理取闹。
他说,我认为你才是无理取闹,标准也是人定的,也是由一个人定的,我给你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快饿死了,非要杀一个人,他就活下来了。你说他做的对的错的呢?我认为他没错。
我说,对于事情的分类有对应的法律,你认为他没错,你个人意见,法律法规是证明他违反了就是错的。而且很简单不能说你想活着就让别人替你死。
他说,法律也是人定的,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个可以被质疑,所有的规定和标准都可以变为被动…
我:我很无语,真的…你现在已经开始胡搅蛮缠了,我认为个人力量在大,现在道德这一遍,人正因为是活的,所以需要规律束缚。不能仅凭一个人定义对错。按照你说的,他杀了人吃了东西活了过来,你觉得他是对的,因为他快饿死了…事实证明他杀了人(从这里开始我特么再也忍受不了这狗屁辩论,这不是跟我扯犊子吗?)那强奸犯强奸了女的,女的没死,事实证明他强行与女子发生性行为,那法律规定他犯错了,受惩罚,如果我站在舆论,道德绑架,他没错那个女的不行…然后人是活的,这就没事了? 个人意见与观点,你言论自由,但是在需要讲求事实的赛事中,我请你证实。举例?
他又扯到,既然科学可以接受,迷信也是可以存在的,迷信存在的事情科学无法解释,比如,鬼混产生科学无法解释,鬼混有记忆…
我说,(误听为鬼火)鬼火已经得到科学验证为生物中的气体与在坟墓中的气体,就是二氧化碳过高,然后就着了…(没有过多了解,便随便驳了几句,因为我感觉没意思极了)并且我完全不想跟你讨论下去,因为我觉得跟你对话没有意义。对于你又扯到迷信与科学,迷信之所以存在是对现象的产生无法解释,并且时代的落后更加不了解科学的陌生。科学的存在是在十百千万个人面前共同验证的。而迷信的存在完全是因为文化传播的局限性。
他一直坚持我所表述是个人观点。
因为我反驳他个人论严重并没有实力案例无法证实。
我很生气结束对话回家慢慢记录这篇文章,更加加深我对欢乐颂那句,不与傻瓜论长短,的用意。
虽然大家都是半斤八两,胡搅蛮缠一旦开始还是沉默结束比较痛快。
2017.08.11。阿紫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