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街道综治工作走深走实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重要指示

202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重要指示为全党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也为基层街道综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领会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常""准""严"三个维度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常"上,强调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查改问题;在"准"上,要求精准聚焦关键少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完善制度;在"严"上,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防止任性用权。这三个方面相互贯通、有机统一,构成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的完整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强调"学习教育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这深刻说明,政绩观的修炼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以正确政绩观审视街道综治工作

街道综治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直面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实际工作中,政绩观的偏差往往表现为:重"面子工程"轻"里子实效",追求数据好看而忽视群众真实感受;热衷于短期突击整治而缺乏长效机制建设;对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账",导致矛盾积累激化。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政绩观出了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新官不理旧账整改整治""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盯紧不放、跟踪问效",这对街道综治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管控、平安建设推进等工作,都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综治工作实践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筑牢思想根基。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常态化任务,重点抓好街道领导班子、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综治干部始终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查改不足。 要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精准发现综治工作中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平安建设考核弄虚作假、服务群众推诿扯皮等问题,盯紧不放、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实干为先,树立正确导向。 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在综治工作中,不看"材料政绩""数字政绩",而看群众安全感是否提升、矛盾纠纷是否实质性化解、基层治理效能是否真正提高,让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重用。

四是坚持制度管长远,扎紧制度笼子。 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综治工作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任性用权。

"十五五"开局之年,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正确政绩观熔铸于魂、力践于行,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推动街道综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基层力量。

水南街道综治中心

王翠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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