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自然应当和谐共处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环境日的设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我们同住在地球村里,这个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我们又是否真的有好好地爱护它、保护它?

各式各样的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至关重要,为我们提供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提供了有利于地球发展的利益和福祉。

然而在现代社会,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让地球上的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使生态系统越发地趋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最终必然会发生不可挽回的恶果。

当自然环境不断地遭遇破坏,人类文明所赖以生存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

我们正在加速地失去并摧毁着我们的“快乐星球”,大自然已经对我们敲响了警钟。

未来10年是对抗气候变化和挽救濒临灭绝物种的“关键十年”,别再把自己当成是环保的局外人。

自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提上日程后,目之所及的地方,绿意越发地盎然。

随着生态空间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体系的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得到全面加强。

作为地球村的一员,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家携起手来尽自己的一分力量,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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