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听诉,遇几件奇葩事儿,感觉真是人心不古,法度不存。
一是旧籍某镇魏某诉其村老支书昝某违规将其宅基地分配给高某,要求退还问题。乍看诉求,惊奇还有这等事,细听诉情,再论枝节,感觉奇中在奇,案中有案,真是好玩的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乡村佚事,石破不惊。真有点儿野村聊斋,狐妖野怪司空见惯之意。
事件的表象不复杂,说是当年村支书口头答应将长年在外打工的魏某川的宅基地给魏某使用,然而后来却让本村村民高某使用,高某之后实际占有魏某川的宅基地并且办理了宅基证。现在,魏某在已有二处宅基地的情况下,因第三个儿子成人,要求占用魏某川的宅基,并开始XF。乡镇调查后,确认当年支书昝某确实口头答应过,因此,协调让高某搬出魏某宅基。乍听起来,乡镇之举,真有点葫芦僧断糊涂案,从法律角度,土地使用权以法定的权证为准,高某既实际占用,而且也办理了宅基证,当地政府却不看权证,不辨事实而让已占者退,后来者入,真有点不可思议。闲谈之际,又听到当地细说缘由,才知当地无奈之无奈。原来,当年计划生育风雨晦明之时,支书的一个朋友因为不愿节扎,由支书请托魏某代受节扎之术,并以将魏某川的宅基归魏某为条件。以身之创,换地之权,这样的交易听起来实是前所未闻,农村的事情真是千奇百怪。也难怪,村镇无奈,悖正法而徝俗理。好歹,高某听劝而配合,此事方了,不然,不知村吏何处?
又有一节,关乎世风财色,听起来也为有趣。案件情由从一80多岁老干部 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起,是有关妻子和子女争索财产不下,当地村镇无所适从,暂留未发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为财产兄弟父子大打出手之事并不稀奇,然而,此事奇却奇在,诉者陈某并非妻子,实为老“三”儿,而且自1983年起开始和老者生活,实尽40年共同生活倾心扶养之助。细听细看,又知诉者当年上中学时借住老者家中,开始同居。而老者当年大概40余岁,与结发妻子温某已育有六个子女,然而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老者与诉者一直同居生活40余年,而且育有二个女儿。当地人讲,对此情事,大家都明知公认。如今,老者撒手,生者纷争,争财成访,当地不知何去何从!与陈某,念其40年不离不弃?与温某,当其结发夫妻,宜尽法理? 此事,或许引导入讼最是合理。然而,法理人情,世风野俗,不知法院将会如何处理?如从法理角度,事实婚姻重叠,前者似当为有效婚姻,而后者却当构成重婚,好歹死者已去,生者已过六旬,而且时日既久,也难追究。只是为财起义,不念天理,似乎已是红尘风气。
近读论语,觉儒家之教,对改良风习实有裨益,然而,当今之世,庙堂之上勇倡此风者几?看那些高官博士,沉沦泥淖前赴后继,或许正是因为缺少了一样重要的东西,一种自内约束的信仰。当前的现象,正如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写的犹太人亚伯拉罕坚决不皈依天主教,后来听了朋友杰哈诺的话却了罗马,目睹了教会的腐败后,却出人意料地改奉了天主教。亚伯拉罕是这样向杰哈诺解释的:照我看,你们的教士们本该是天主教的基石和支柱,却正尽其能事地搞垮天主教,直至它从世上消失。但是显而易见的是他们的企图是徒劳的,你们的天主教却在日益壮大,变得越来越辉煌,我只能认为,你们的宗教之所以比其他的更神圣伟大,是因为有圣灵在做它的基石和支柱。“薄伽丘的话或许只是讽刺,然而,比较儒释道三家,释家避世而消极,道家出世而无为,儒家入世且修身,对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儒家似乎更适合我们。台湾哲学家许倬云曾说,民国时期曾有一批学者倡导恢复儒教之一统地位,然而却未能成功,以致中国文化精神的缺失,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从XF之万花筒,更多可见的是人性之陋,而XF之处,却多类子贡赎奴,加剧法治之失。如《论语》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法治情理,难道不是当今之世的道义吗?义不正应该是听讼处访之规矩吗?
另有一则,某单位建设的临时储物间本是无证之违章建筑,所有权归单位,因土地被征用拆除,拆迁时出于对原使用者的关照,而且因为资金由征用单位出,因此原所属单位出具了甚至比合法住宅更高的拆迁标准的公告。然而,即使如此,仍有一部分人以更高欲求拒拆拒搬,而后被强拆。按照公告规定,此类人本无法得到补偿。然而,为息事罢访,当政者却欲以最高的价位赔偿诉访人,而且振振有词。如此处置,让小人得利,搬者生悔,岂为天道人理?无适无莫,义与之比,难道不该成为为政处事的圭臬?告朔饩羊,爱羊还是爱礼,不值得当政者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