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终结冰叔第三本书《好吗好的》。诸如此类,终结的是书。而故事还在继续。而或许你就是冰叔下一本书中的主人公,那该多幸运。
小时候当明白梦想这个词时,是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大家长大后想当什么,那个就是你的梦想。班上有三分之二的人都说的科学家,好像它是所有人都乐意听到的答案,老师会夸奖,家长会给你买糖。于是乎,在这种几乎强迫的灌输下我想当一个科学家。虽然不知道是啥科学家,然心里的小小愿望是当个小仙女。可以拥有无上的魔法,拥有上天遁地移形换影十八般武艺的本领。那个时候的梦想无论是讨好长辈还是心之所想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如同小时候读的安徒生童话。
可能是天性爱自由吧。所以被束缚了那么久。在离开家去寄宿上初中时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从爱做梦的小公主转变成非主流叛逆少女只是一个学期。什么科学家,什么小仙女,都见鬼去吧。我的梦想是成为我们学校的大姐大,是我们这条街上的黑道一姐。打架,逃学,喝酒,抽烟,头发杀马特,衣服上顶儿郎当的各种铁链子。耳坠长的恨不得掉在屁股上。我如同一条臭虫让人避之不及。我喜欢他们恐惧我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觉得这个世界都是由我主宰的,无人奈我何。那个时候我坚信我属于黑暗,我是为黑暗而生的。我那么的喜欢黑夜,它能包容我的一切,能掩盖一切。
那个时候戾气真的很重。所有人都觉得我无可救药了,他们都觉得我进局子是迟早的事。很奇怪。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初三的时候,那帮出生入死割手拜把子的人突然就走的走散的散。独留我一人在这个陌生校园里屹立。好像每天除了学习没有别的事了。好像之前的那些豪云壮志那些伤疤就是一个梦。现在梦醒了。该回到现实了。可惜即使我悬崖勒马依旧无济于事。中考差了六分。整个人都懵逼了。是啊。我自认为这本是妥妥的。可结果呢。说句老实话。有时候我特别讨厌自己那种自带的自以为是的骄傲。可是就是改不掉。现在想起老爸看我的眼神我的心里真的满满的都是愧疚感。
那个时候逃学打架被叫家长。我爸自始至终没有说过我一句,也从未提过我逃学的事。他见完老师就带我去好吃的了,还给我买了新衣服新鞋和一大堆的吃的。走的时候给了我五十块钱告诉我一定要好好给自己争口气。我当时就下定决心无论多混就要好好的读书。不为自己也要为我老爸。我不想让他失望。可最终还是失望了。那么的彻彻底底。
那晚我和老爸并排睡着。老爸问我有没有想过以后想干嘛要怎么办。我说我不知道。老爸问我想读书还是想去打工。我毫不犹豫的说想读书。我不想他们再失望了。老爸第二天揣着一个包和老妈就出去了。回来老妈告诉我学校定好了。
别介。我家并不有钱。所以去的只能是三流高中。还好不是私立。但也没多大区别。学校除了打架出名就是搞对象出名。然这些在我眼里都是浮云。我立志要做他们之中濯清涟而不妖出淤泥而不染的亭亭玉莲。我奋发啊。我努力啊。每节课我不打盹。每道题我都不落下。我不交朋友。独来独往。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终于我在如此自施压力下在第一次考试得了全级第一。超出第二名60多分。
我完全懵逼了。从未想过如此之简单。我认真的看着我周围的人。从入校到现在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这些人。有的甚至感觉没见过。十个有八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是啊。这种毫无竞争的环境下。谁还能斗志昂扬。我依旧努力坚持我最初的意念。只是没有了满腔热血。朋友也三三两两的交。从开始骄傲清高的姑娘也慢慢的融入这个虽然有些世俗却充满温暖的集体。没有初中的惊天动地和年少轻狂。却也有种不同那时的小温暖。一个在大姨妈时会帮你买姨妈巾的闺蜜。一个和你八卦学校大事小事的死党。一个你会帮他写作业的少年。不在把难过和孤独隐藏于黑暗。而是说给某个人,而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和自己一样孤独的人。无论何种孤独,总有人和你相同。
那段爱恋的青春里好似全世界只有他。只是年少时的爱情大多都逃不过夭折的命运,我们亦如此。那个少年转了校去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一个遥远的城市。闺蜜也走了。她父母帮她转到了一所看似有前途的学校。我好像又回到了初三的时候。高三的时候我大多一个人,但也不乏有交心的朋友,只是隐藏了一部分自己。那个时候也开心,在别的学校都沉浸在题海之中备战高考时,我们在后排砸金花,啃方便面,下五子棋赢辣条。三年高考五年模拟都用来当睡觉的枕头,终于,那个夏天过去了。高考结束了。心里五味杂全。是释然是茫然是遗憾是无奈。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真的超淡定。和平时几乎不相上下。我知道,这次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老爸摸着我的头说考的挺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释然了。我抬头望着这个大半辈子都在为我们奔波的男人。我说。爸。我上专科吧。老爸没说话。第二天吃饭。老爸问我想好了吗,他告诉我可以选择复读。我不想复读了,我明白哪怕在读三年我也这样了,我已经没有心思在高考上浪费一年时间,我迫不及待的离开这里,离开父母的束缚,去看一看真正霓虹灯绿的都市。我想过我自己的生活,活出离开父母庇护的精彩。
选了一个本科院校的专科,离家很远,坐火车18个小时还要去西安坐车。来的时候老爸陪我来的。我带着无限憧憬,老爸带着满目离愁。
这就是我要的自由吗?带着满腔热血的加入街舞社,那是年少时的热情啊。可在看到乌泱泱的一群人环绕着荷尔矇光环四处猎物时,我心灰意冷的转了头。就连自认为最能和人打交道,最能交朋友。却发现那口音百般拙出的普通话也成为别人无聊时的消遣时。耸耸肩,哈哈大笑“是吧,我也觉得超级搞笑,我竟然这么说话,哈哈哈。”本来想活出褪去父母庇护的精彩,不曾想竟然收入了所有棱角甘愿做起了观众。只知为别人喝彩,却忘了自己的梦想是让别人给自己喝彩啊。
我写着那些几乎无人看的文章。投出去的稿子几乎都是石沉大海。想圆了跳舞的梦。却在漫长的路途上选择了退缩。看着日渐圆润的身材,想管住嘴迈开腿去减肥,却以两天没吃饭晕倒在厕所而告终。那个时候是真迷茫,不知道要干什么,想要什么。时间多的发慌却不知道怎么安排。真真是麻木,不屑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想法,从而觉得没人能理解自己,懂自己。我活在只有我一个人的王国,自生自灭,无人问津。
有一天,好朋友约我去图书馆,找书的时候看到一本《走吧,张小研》,她说这本书很不错。开始的时候没觉得会怎么样,只是书面上瘦弱但是坚强的女孩的背影实在吸引我,那么的潇洒,没有一丝的羁绊,在那片蓝天下大步向前。有时候觉得,人生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契合。包括你遇到的那些人,所做的每件事。我想因果循环就是这个道理吧。
因为这本书,我找到了内心最真实的自己。那般洒脱,那般不羁,始终相信自己,勇敢的前行。紧接着看了冰叔的《乖,摸摸头》越来越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可能这条路上要穿荆度棘,艰难无比。我也依旧怀揣着梦想,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