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下课了,在孩子们急促走向校园的脚步中突然一个声音向我问好。
处在警戒状态(怕和学生相撞)的我立刻凝下心神目光向那个问好的声音探去。
他!
那个在课堂上不顾我目光提醒,多次扭过头去和身后同学嬉笑的男孩!
不!那快如闪电的念头一闪而过-----我不能对他点头微笑,他在课堂上的表现我也不能视若未闻。
目光再凶狠一点!
就那一秒的时间,他在我的怒视中灰灰而去。
我不知道他当时的感受,但我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厌恶。
我是一名教育者,我该让学生知道什么让人喜欢,什么让人厌恶。
上课了,我又走进了教室。我的目光扫视一下了那位同学,然后说:“违反课堂纪律是没有公德心的表现,课堂上随便说话让人很讨厌!”说完,我的心里也有一丝期待,期待看到遵守纪律的他,期待着能对他笑一笑。
后记:七情六欲人皆有之,我们平时重视对学生的行为 的指导,单很少把这种指导加以实践。孩子们做了让人讨厌的事,我们不单单是说教,也可身教,把讨厌表现出来;孩子们做了令人钦佩的欣慰的事,把羡慕的目光投过去,把赞赏的语言撒出去。有一句话不是说“说教不如身教”。不过话又说回来,老师的态度要把握分寸,也不可把改过自新充耳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