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政府实现的监听还得靠监视器或者发动人们之间相互实施,构成了一个恐怖的社会。而如今,互联网的出现使监视更加容易、成本更低廉也更有用处。而且,监听的主体越来越多了,政府、商业组织都在做,通过大数据,可以说让人无所遁形。大数据运用不当,轻则损害顾客和员工利益,重则损害公民人身安全。这最主要的,就是隐私被二次利用了,即在收集时没有考虑,而产生了许多创新性的用途。
大数据促进了数据内容的交叉检验,即使通过技术匿名化,同样无济于事。而基于趋势的判断对可能犯罪的惩罚可能是公平正义的挑战,毕竟,想做而未做不是犯罪,在未犯罪前进行惩罚否定了人的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