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防范性侵害——什么是性侵害 (共2讲)
二、如何防范性侵害——性侵害的形式
三、如何防范性侵害——性侵害的危害
四、如何防范性侵害——如何正确对待孩子的性侵害事件
五、如何防范性侵害——如何帮助孩子构建性隐私观念,
预防性侵害的发生。
对象: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的家长
目标设计缘由:
(以下内容来自于善解童贞。)研究机构对1093名五到六年级的孩子开展防范性侵害的课堂教学,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孩子对性侵害的认知和预防性侵害的方法。研究结果表明,在对1093名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课堂教学之前。仅有16人了解性侵害不懂得如何防范性侵害的孩子达到1077人。另外,2014年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以下简称女童保护项目。)对21个省市城乡地区的3482名学生、337名家长、394名教师、进行了预防性侵害的问卷调查,调查访问的394名教师中。49.7%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在337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只占48.6%,32.5%的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如此落后的性安全教育现状。导致了当前儿童遭受性侵害案件的急剧增加。女童保护项目在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中显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就曝光一起,也就是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受害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尤其以七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在2014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犯罪有442起(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在内),熟人性侵儿童案占87.87%,这些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等。在这些冰冷的数据后面,一个个在苦难中挣扎的家庭。是一个又一个在未来生命苦难中挣扎的孩子。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造成了性侵儿童案件难以被公开报道和统计。因此被公开的案例可能仅为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面对儿童遭受性侵害的严峻局面。女童保护项目的调查显示,97.6%的家长支持学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高达99.7%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将“防性侵教育”强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或许目前要让“防性侵教育”,强制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依然存在诸多困难。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社会相关机构人员对孩子性安全教育的重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学习,孩子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目标:通过讲座学习,让家长们了解性侵害的种类,引起对性侵害的重视,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第一讲什么是性侵害
活动准备:
1.老师自制PPT
2.根据参与人数每六人一组,每组一张大的白纸,一支记号笔。(小组讨论时用来书写和记录。)
3.《一个干净的地球》乐曲
活动内容:一、什么是性侵害
1、什么是性侵害之我所知道的性侵害。
①问答、记录
出示PPT:我眼中的性侵害
教师:今天大家来到这里,相信都是抱着一颗爱孩子,希望通过学习,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孩子的心!那么,我在这里,先要请问你们一个问题:你认为的性侵害是什么样的?(概念)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种类)
②分类辩别
教师:现在我们六人一组,分组来讨论一下。并由一人记录,记录完成之后推荐1人上台讲解。
(1.将参与人员分成六人一组。2.每组成员在白纸上记录自己认为的性侵害的概念。这个概念有六人讨论的得出。3.记录自己所了解的性侵害种类以及了解的渠道。4.分类进行辨别“分类,辨别由六人推举代表上台讲解”)!
③教师补充讲解。
2、什么是性侵害之性侵害的概念。
教师:我们己经了解讨论了生活中什么是性侵害,有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那么,我们刚刚讨论和总结的对不对呢?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关于性侵害,联合国儿童公约与世界卫生组织是怎样来定义的。
出示PPT—— ①联合国儿童公约规定:将“儿童”界定为18岁或18岁以下,将“性接触”界定为包括身体接触和非身体接触的活动,取消限定侵犯者与受害儿童之间的年龄差距,突出强调受害者与侵犯者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关系。
教师:大家应该看得出来,这则规定里边,性侵害有身体接触和非身体接触两大类。在年龄上没有差距界限。并且主要说明受害者与侵犯者之间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一般来说是受害者弱、小,或者受害者无知。
出示PPI——②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儿童性侵犯”是指儿童卷入参加不能够完全理解的性活动,或因不具备相关知识而同意的性活动。或因发育程度限制而无法知情的性活动。和破坏法律和社会禁忌的性活动。,他(她)。既可以是承担照顾责任被儿童信任的熟人,也可以是以暴力相胁的陌生人。侵犯者与儿童的性活动只是为了满足侵犯者自身的需要,:(1)利用和强迫儿童从事任何性活动,包括娼妓活动。(2)利用儿童进行色情表演和观看色情材料。 该定义强调其侵犯者与儿童之间的权利差距。将性活动扩展到了非身体接触,强调性侵犯不仅侵犯了儿童的身体疆界,更侵敏了儿童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与意志。
教师:以上规定明显的看得出来,比联合国儿童公约的规定更加具体、明细。对侵犯人也有明确的界定。并且突出强调了儿童的身体疆界概念与儿童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与意志。那么在我们中国内地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我们媒体经常用性虐待或者是性侵害。在普遍观念和法律条文中。性行为仅仅是指性交和猥亵。但是这并不能够体现儿童性侵犯的本质。
出示PPT——③龙迪博士在其著作《性之耻还是伤之痛》中作出如此界定:18岁以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男性或女性)在威逼利诱下,卷入任何违背个人意志的性活动,或在非知情同意情况下参与性活动。性活动包括带有性含义的身体接触,比如抚摸身体,抚摸生殖器以及体腔插入等,也包括裸露身体、观看裸体、拍摄裸照、观看色情录像或图片等非身体接触。侵犯者可以是受害人熟悉的处于权威地位的家人、老师、亲属和熟人,也可以是同龄人,或陌生人。
教师: 从龙迪博士定义里来看,侵害者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受害人也可以是男性或女性。换句话说,男性儿童一样的面临着被性侵害的危险。但是这一块在我们国家的立法上一直都是一个空缺。在这里,我呼吁,关爱男童的性健康,也希望家长们引起重视,不要认为男孩子就不会面临被性侵害的危险。
教师:从以上展示的性侵害的种类来说。大家认为是否表达全面了?
家长:
教师:并没有!性侵,其实远远不止以上那些形式。以上形式的性侵,他的危害都是显而易见的。
出示PPT—— 3、性侵害的种类
教师:无论是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性侵犯的定义,还是龙迪博士对儿童性侵犯的定义,都是建立在侵犯者,“以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的基础上。我们叫它显性性侵害
出示PPT——①显性性侵害——侵犯者以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的基础上对儿童的性情害。
教师:而另一类对儿童的性侵害。侵害者不是出于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的。再无主观性侵害儿童的情况下,比如在照顾儿童生活,或者对儿童表达爱意的方式中,出现了性侵害儿童的行为。
出示PPT——美国学者约翰-布雷萧在其著作《家庭会伤人》中被称为隐性性虐待。
教师: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隐性性侵害。
出示PPT——②隐性性侵害——侵害者不是处于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的,在无主观性侵害儿童的情况下表现了性侵害儿童的行为。
教师:在中国,最常见的是长辈对孩子的逗弄。
出示PPT——— ③两者的主要区别:
显性性侵害——侵犯者应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性侵害行为
隐性性侵害——侵害者不是出于满足自身性需要为目的,在无主观性侵害儿童的情况下出现性情害儿童的行为。
教师:看得出来,显性与侵性性侵害的区别,是在是否有主观故意上!
教师:在显性性侵害和隐性性侵害中,线性性侵害我们家长已经有了一些了解和防范。而隐性性侵害,却没有引起我们家长的高度重视。所以今天我们就来重点讲一讲侵性性侵害!
出示PPT——二、养育中的性侵害及其危害
教师:看到这样的标题,我们家长也许心中充满了疑惑。养育中怎么可能去害自己的孩子呢?那我们就来看看下面这则例子。
出示PPT(网上咨询截图)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我们的家长并不了解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伤害。也就是说家长并不明白他的行为就是性侵害。
出示PPT——当成年人的行为过坏了儿童的身体界限感和儿童性心理正常发展的轨迹,隐性性侵害就发生了。
教师:成人帮助六岁后的孩子清洗生殖器,以逗弄孩子生殖器来表达对孩子的喜欢和喜爱意。父母做爱没有回避孩子等都属于隐性性侵害。
出示PPT——“侵”这个字本身就带有“主观越过他人疆界”的含义,这个疆界既包括了身体,也包括了个体的精神,“侵”与“犯”有协同的含义,“侵犯”仅能够表达行为;“害”带有伤及对方的含义,表达J侵犯行为的后果。“侵害”合用便表达了两层意思,即“侵犯个体身体与精神的疆界。给受害者带来了身心创伤。”
教师:那么哪些行为是破坏儿童身体界限的养育行为呢?这些行为会对孩子带来怎样的伤害和影响呢?
出示PPT—— 一、破坏孩子身体界限的养育
1、给孩子穿开裆裤
破坏孩子的身体界限
容易导致生殖器伤害
容易被感染
容易被性侵害
教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孩子穿纸尿裤。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则尽量坚持为孩子穿蒙裆裤。
出示PPT——2、随意玩笑和猫弄孩子的生殖器。
教师:关于这个问题,现场有没有家长可以举举例子,你身边的人会不会存在这样的行为?你们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去这样逗孩子呢?
出示PPT——成年人可以随意摸弄或调戏孩子的生殖器。孩子的父母却没有保护好孩子。
教师:成年人随意触摸孩子生殖器的行为,给孩子带来的心理伤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出示PPT——、提前唤醒孩子对自己性器官的关注。
、刺激了孩子的性感觉,使孩子出现不适合年龄阶段的性探索。
、破坏了孩子的身体界限感。
、习得了随意触碰他人隐私的行为。
、破坏了孩子对自身身体的高贵感。
教师:无论是家里的老人还是其他人都不可以随意触摸和调戏孩子的生殖器。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不可以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容忍和迁就他人,对孩子的心理伤害。请父母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
出示PPT——3、让孩子随地大小便
教师:前一段时间,爆出来一些孩子随地大小便被惩罚的新闻,在国内也引起了一些讨论。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呢?请家长们讨论,并回答。
出示PPT——4、强行亲吻孩子
教师:亲吻是人类爱的表达方式之一。能够让我们感觉到他人对我们的喜爱,也能够传递我们对他人的爱意,这让我们感觉到幸福和快乐。可是如果孩子不愿意,人家亲吻她,就说明孩子在人家亲吻自己的行为中感到不舒服,这是孩子身体的直观感受。如果强行亲吻,就没有尊重孩子的意愿,破坏了孩子对自己保护的意志,侵犯了孩子身体的界限感。父母应该明确的告诉强行亲吻孩子的成年人:“请你尊重孩子的意愿”。并且要阻止这类情况再次发生。
出示PPT——5、帮孩子洗澡,清洗性器官
教师:一般来说,孩子两岁左右就明显表现出不愿意承认接触自己的生殖器。这是儿童天然的羞耻感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三岁以上的孩子家长完全可以教他们自己洗澡和清洗生殖器。孩子没有做到,并不代表孩子不会做,只要我们家长愿意放手交给他们,相信他们很快就可以自己做到。
出示PPT——6、随意观看孩子洗澡
教师:孩子可以独立洗澡后,应该在洗澡的时候回避他人。父母随意观看孩子洗澡,本身就是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出示PPT—— 二、破坏孩子信心里的正常发展轨迹。
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不恰当的言语和行为,破坏了孩子信心里的正常发展轨迹。提前唤醒了孩子对两性性活动细节的探究,使孩子出现了不适合其年龄的性探索活动时,或者破坏孩子对两性情感认知时,隐性性侵害就发生了。
教师:孩子的性心理发展轨迹,有其自身的规律。父母或者是长辈,不可过多的干预。 对孩子保护的太好,隔绝了孩子与异性去接触,也会破坏孩子两性情感的心理发展。孩子在六岁前应该经历认知异性身体和恋父情感的发展过程。过度保护,会让孩子对异性产生排斥和对立的心理。反过来,女孩子过度亲密的父亲或者是母亲,也是对孩子情绪性的性侵害。情绪性的性侵寓发生在亲子关系远比配偶关系更为重要的时候!在不良的婚姻关系中,父亲或母亲与孩子产生不适当的关系,这种关系很容易渗入“性”。同性别,亲子之间也可能发生不同寻常的关系,而且比较多见于母女之间。
出示PPT——1、弗洛伊德的儿童性理论
第一个是关于生殖器的理论:他们认为所有的人,包括女人,都有一个像他自己身上的阳具。
第二个是关于孩子从什么地方出生的
第三个是出现于那些偶尔看到父母性交场合的孩子身上。通过这件事情,他们得出一种关于性的极不完善的概念。不管他们看到这一场合中的多少细节。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说这是一种“虐待性的性交”。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强壮的人如何用暴力欺负弱者,就好像他们在儿童游戏中看到的那种搏击场面一、样。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总是把性爱活动解释成一种暴力活动。”有了这样的理论,儿童就会在看到父母做爱时认为是爸爸在欺负妈妈,爸爸在对妈妈施暴,因此产生恐惧心理。甚至担心夜里爸爸会不会对自己施暴。
出示PPT——2、孩子目睹父母做爱后出现的心理和行为变化
破坏了父母在孩子心中的神圣感。
孩子会认为是父亲对母亲施暴,产生恐惧感。
提前唤醒孩子将性体验指向他人。
孩子出现超越年龄的性游戏。
亲子关系的底线被破坏
孩子正在建构的隐私观被扰乱
成年后出现性唤起障碍
出示PPT——3、父母的应对策略
父母在孩子面前可以表达爱,但不可以表达性。
父母不可以在有孩子的房间做爱,不论孩子是否睡着。做爱时一定记住锁好房门。
不可以与孩子讨论性活动的细节。
不可以对孩子进行性交教育。
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父母与孩子分房间睡觉。
不要认为这是孩子的错。不可以对孩子发怒,不可以羞辱和打骂孩子。
教师:遇到这样的事情,父母也不要慌,事后须与孩子多沟通,关注孩子行为和心理的发展,有必要时进行正确的引导,让孩子对父母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最后,是互动环节,教师接受家长的提问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