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小拇指在键盘右侧的数字区域轻弹,我不是想计算,而是在算计文章的开头应该怎么写。
一个星期之内读了两本与死相关的书,但阅读时的情绪却相去甚远。
读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时,那是一套完美的巧合外挂集体无意识加持。作者用精湛的笔法把我引入到对“命运”的玩味中,我深入的思考了人与死亡的关系。内心的隐隐
不安持续了数日,以至于我今天回想当时的不适感仍后心发凉。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这本书我读的很慢,这是瑞典作家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带的节奏。他用一种不紧不慢的叙述方式给我讲故事,其中包含欧维如何与店员交流买IPAD,也有
他如何教邻居开车的过程。总之,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琐事。
可以这样讲,如果读惯了马尔克斯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看这本书会感到非常无聊。阅读时潜意识总在跟我说这是浪费时间,这直接导致我中途多次想把它放回书架。如果这样做,我知道将一生与这本书无缘。幸好,我选择了读下去。
纵观全书,欧维竟让我想起了《人间失格》里的叶藏。在我眼中,这两个人的性格都是非常不讨喜的。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点,也是我今天想说的——孤独与自卑感。
有人常常把孤独感和自卑感搞混,原因往往在于自卑感的外在表现是孤独。但孤独感的内在表现不一定是和自卑有关。
我的童年自卑且孤独。
小时候我最怕的是每年的期末考试,确切的说是期末考试后的家长会。那天拿到考试成绩时,同学都是羡慕我的。在他们眼里平时不学习的我,竟然考了将近满分是不可思议的。中午到家后父亲在睡觉,进屋后他像等待审判的法官问我考了多少分。
其实他是从来没有辅导过我学习的,也没给我花钱报过补课班之类的机构,但问我成绩时理直气壮的态度让我胆怯。听到不是满分,他躺在床上想踢我一脚,但我早有预判的躲开了。他翻了个身又睡着了。至于下午家长会的事,懂事的我自然觉得没有他的午睡更重要,还是别打扰父亲休息了。
家长会父亲的缺席让我整整惶恐了一个学期。每当碰到班主任我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我怕她突然问我家长为何不来开会,那时候的我还没学会撒谎。
幼年及童年是一个人性格塑造的基调部分,且不用抽象的说大环境,哪怕是极细小的一件事,一句话,我相信会在孩子心里划上深深的一痕。而想要抹掉这一痕则需要一生的努力,结果往往只是让这一痕浅一些,而绝不可能完全消灭。很庆幸,我没有成为太宰治笔下的叶藏。
活的越久,越开始享受起了孤独。这也是支撑起我读完《欧维》这本书的原因。
二十出头,一人在外,三去三回,四面楚歌。由此让我理解了孤独。
同欧维不同,他的孤独感是由内及外,我的孤独感是由外及内。在我看来,欧维的孤独感带有自闭症的倾向,这是遗传还是后天形成的作者没有交代。但我完全理解欧维的刻板化,他的“规矩”,他的外冷内热。如果说欧维有社交和交流障碍,我赞同。但你说这是病态,我反对。尤其是在遭遇爱情之后。
“爱情可以治愈一切”,我再次相信了。
欧维的孤独感或任何障碍在遇到她的时候悄然消失了。关于爱情,弗雷德里克·巴克曼没有用托尔斯泰似的热烈,也没有用普鲁斯特风格般的细腻。他轻描淡写,娓娓道来,安静且炙热。
我想治疗孤独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爱情,爱情让人振奋,让人对生活充满希望,让人对生命和未来充满期待。当然了,失去爱人,他决定去死,合情合理。面对孤独,欧维决定去死。值得庆幸的是我选择慢慢体味。
阅读让我远离孤独,这是目前我知道的最好方式。
阅读别人的孤独,让我感觉自己并不孤独。这是目前我聊以自慰的最佳途径。
关于自卑的问题,我想在解决了孤独之后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