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说生命无价的时候,到底是在讨论什么?

先给大家讲个故事。


咸丰年间,福建械斗严重,咸丰皇帝为此头痛不已。


咸丰九年,皇帝在北京玉泉山召见福建布政使(布政使类似现在福建省省长的职位)张集馨,询问福建械斗的情形,君臣两人发生了如下对话。


皇帝问:械斗是何情形?


张集馨:即战国合纵连横之意。大村住一族,同姓数千百家;小村住一族,同姓数十家及百余家不等。大姓欺凌小姓,而小姓不甘被欺,纠数十庄小姓而与大族相斗。


皇帝问:地方官不往弹压么?


张集馨:臣前过惠安时,见械斗方起,部伍亦甚整齐。大姓红旗,小姓白旗,枪炮刀矛,器械具备,闻金而进,见火而退。当其斗酣时,官即禁谕,概不遵依。颇有父帮大姓,子帮小姓,互相击斗,绝不相顾者。


皇帝问:杀伤后便当如何完结?


张集馨:大姓如击毙小姓二十命,小姓仅击毙大姓十命,除相抵外,照数需索命价,互讼到官。官往查拿,早经逃逸……


皇帝问:命价每名若干?


张集馨:闻雇主给尸亲(死者家属)三十洋元,于祠堂公所供一忠勇公牌位。


这里出现了“命价”一词,作者还给出了准确的价格:30十洋元。


余耀华的《中国价格史:先秦-秦朝》里面指出,在清代,白银与洋元的的比价在1比1.4左右,清朝的一石为143斤,价值洋元2.4元。洋元30元可以买12.5石大米,折合成今日的重量,大概为1787斤。


以1斤1元1角计算,大概2000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那会械斗死掉一个人,大概需要赔偿2000元。


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远不如之前那么野蛮,血腥,可是很多事情的底层逻辑却没有改变。


生命,当然是有价的。


每个人生命的价格,取决于本人或者亲属的支付意愿,更加现实的是,还取决于支付能力。


这点从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就可以看出来。


当你找保险公司买保险的时候,对方会根据你缴纳保费的高低,给予你一个保额上限。在实际的赔偿情况下,超过这个保额上限之后,保险公司就不再给予支付。


很多法律诉讼,涉及到人身赔偿的时候,也会根据伤残鉴定程度,城市还是农村居民,扶养人的情况等,进行生命价值的亮度,赔偿的额度当然也是高低各不相同。


此时此刻,你能说生命是无价的吗?


从个人角度出发,生命当然是无价的。因为世间万事万物,皆不及自己的生命贵重,人都死了,所有的东西对于人来讲,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但是,即使从这个狭隘的角度,继续追问下去,仍让可以发现,其实生命是有价的。不然,为什么,很多重症患者,住在ICU,可以靠昂贵的药物维续生命呢?而且现在的癌症患者,越来越多的靶向药物,也可以让他们的生存周期大大延长。


用钱换命,并不只是一句空话。尤其从历史和社会真实的角度来讲,跳脱出个人意志,生命的价格不受人为控制的,显示出了巨大的差异。


生命无价只是一种想象,实际情况是每个人的生命价格都不一样。


越富有的人,附加值越高的人,生命价格越高。


而且古人活得比现代人明白多了。


《清史稿-刑法志》中间记载,在清朝雍正年间,户部和刑部,就是主管财政和司法的两个部门,给雍正皇帝上奏章,请皇帝批准,他们拟定了不同身份的人,赎买死罪的价格:


三品以上官,12000两银子。


四品官,5000两银子。


五六品官,4000两银子。


七品以下,进士,举人,2500两银子。


贡生,监生,2000两银子。


平人(普通百姓),1200两银子。


这些资料让会让现代人觉得野蛮,不可理解,不可接受。


但在实际操作当中,生命无价只是一种口号,当亲人在重症监护室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的时候,当有缺陷的新生儿得不到及时救治的时候,当你外出用餐丢弃的残羹冷炙是贫困地区求而不得的三天伙食的时候,当你囊中羞涩不敢去追求梦想当中女神的时候,很多事情,价格已经在暗中标记好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应该意识到,每一个个体,不应该沉浸在虚幻的自我麻醉之中,认为一切都由社会来给你兜底,由政府来给你发放各种福利,否则在你眼中,社会就是烂社会,政府就不是好政府。


每个人应该对自己,对父母,子女负责,而不是每天都过着求而不得的生活,将希望寄托在骂社会,骂政府,网络爆料,按闹分配上面,这种人每天都在绝望与焦虑当中,消耗自己,消耗别人。


我们应该将自己有限的智慧,投入到无限的挣钱机会当中去,改变自己,改善生活,少当杠精,多做实事。


等到哪一天你的生命无价的时候,你一定为社会,为大众创造的价值也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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