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惊疑故事《一枚硬币》第一部分

苍天有眼?


为什么整个的爱情突然降临到我的身上,

当我感到悲哀并且觉得你离我很远?

你总是穿过薄暮往后退,

退向那开始被黄昏抹掉雕像的地方。

——聂鲁达


一枚硬币

       — 作者:于十一 


“......不论我在人间、地狱或天堂,

在滔滔洪水中,或在高山深谷,

不论患病或健康,快乐或忧伤,

不论住在何处,自由或为奴,我永属于她;

哪怕我的希望永成泡影,

这念头已令我满足......”

                                 --彼得拉克


1

林斯合上手里的书,揉了揉鼻梁,把书放在面前的原木切割成的咖啡桌上,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窗前,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窗外是俱乐部的后花园。因为这个园子,他成了这里的会员。不但是会员,还是只有五个名额的超级VIP。他生性疏懒,当然不是为了炫富,这么做不过是为了更清净些。他知道但凡是在这种地方出入之人,骨子里都无比爱慕有钱人,随着准备着献上自己谄媚的膝盖。可是,当他面对一个超级富豪的时候,又都会不由自主地与那人保持一点距离。林斯当然也知道这距离绝非处于敬重,相反,那很有可能是冷箭射出之前冷静地瞄准。越是冷血的人越清楚一招毙命的道理。不过林斯不在乎。这一点距离既然已经满足了他贪恋清净之心,其他的何必想那么多呢!所谓“船到桥头自然直”。提前忧虑可不是他的风格。不然的话,他岂能活到今日。

林斯第一次来这里是去年秋天。金灿灿的银杏、血一样红的枫叶点缀在绿树繁花之间。秋娘的长袖舞得格外热烈。穿梭期间,他发现了至少三个品种大约十一二只松鼠,在高高的树枝和毛茸茸的草地间来回奔忙,和众多的喜鹊、麻雀、红嘴蓝鹊们分享园中美食。相比之下,啄木鸟就超然多了,它只需要站站稳,用长嘴敲敲大树的树干:“咄咄咄”,树皮绽裂之处肥美大餐应声而来。枯叶散落在彩色卵石铺成的甬道上,随着步子发出细碎的嚓嚓声。这声音让林斯想起自家的花园。在那里度过的岁月,尽管也不乏欢笑,却是他最不愿意触及的。

转眼枫叶落尽。当第一片雪花飘落的时候,林斯成了青江市这家显贵云集的俱乐部中最受瞩目的面孔。除了不容置疑的英俊,他的儒雅、学识,傲人的财富(尽管所有人背后都在议论这笔财富的来历似乎不明),当然也少不了他那位不管到哪里都风头十足的好友的推波助澜。

林斯好静。不论何时,在书斋你一定找得到他。如果他碰巧不在,你只需推开与书斋连在一起的巨大的玻璃门,往深处走,在那个月牙形的湖畔你一定会见到花园园子里散散步,给小松鼠们带些吃的,有几次还被人看到他就那么躺在草地上,脸上扣着本书,也不晓得是不是睡了。和那些即便到了俱乐部也还是西装革履、举止有度的先生们相比,这份随性又为他平添了几分迷人的风度。

此时,隐身在书斋一角的老古董,一座十七世纪的英国三针分离桃花芯木落地钟发出略显黯哑的报时声。这声音染上了岁月的深沉,派头十足。林斯抬头看了看天空,不过才下午两点,天阴得却好似“鸽子的幽冥”— 希伯来人口中的傍晚。

一只花喜鹊从枝头飞下来,站在草地上,侧过头,凝神看着前面的灌木丛,顷刻鼓起翅膀有些恼怒地“嘎嘎”叫了两声,翘了翘尾巴,向花园的另一边飞走了。那边有一个半月形的湖,住着野鸭和白鹭,这个季节睡莲想必也已经开了。

林斯看了一眼隐在浓云后面的去痛片似的太阳,想着下次应该去湖边喂喂鱼。他转过身打算再看会儿书,却发现沙发对面多了个人。一个年轻女子。蜷在沙发里,像只正在睡懒觉的猫。林斯环顾了一下,和平时一样,书斋里只有他一个。不,今天还有这个姑娘。她侧着身,枕着手臂,看起来睡的正香。黑色练功服显出她的腰身玲珑,浓密的栗色长发披散着遮住了半个面孔,只看到柔美的侧影。

“她什么时候......我怎么一点声音都没听到?”

林斯看了看他刚才站的位置,试图计算一下自己在那儿站了多久......然后,他发现她没穿鞋!林斯下意识地看了下地板,连一只鞋的影子都没有。他想回到座位坐下,刚扭了个身就又转了回来:“要不要给她找个东西盖一下......”,可是紧接着他又觉得自己有些多事,“......去哪儿找盖的东西......”。

“哎!”林斯不由地心里苦笑一声,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那件事给他的影响竟然还在发挥作用。正踌躇着,书斋的门响了。楼层经理晓琳推门进来,看见他站在这儿,便朝他走过来。林斯扭头看了眼沙发,便向着晓琳迎了过去。

“林先生,您需要加点茶吗?”晓琳这个出身贫寒的农村姑娘,凭着努力考上青江市第一高中,眼看就要高考,父亲却病故了。本来就风雨飘摇的家,这一没了顶梁柱,瘫痪的妈妈和正上小学的弟弟可怎么办?成绩优异的她毫不犹豫地退学,找工作,最多的时候同时大三分工。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孩子,没人知道她吃了多少苦,大家在那张年轻的面孔看到的永远都是发自内心的笑容。一段时间后,晓琳把妈妈和弟弟从农村接过来,给弟弟插班进了一所农民工小学。在俱乐部工作三年,如今已经是俱乐部的楼层经理,和俱乐部其他工作人员尤其是女孩们一样,她很愿意看到林先生并为他做些什么。

“不用了,晓琳,帮我拿条毯子来吧!”对林斯而言,俱乐部的“小姑娘们”(他这样称呼她们)对他的到来报以不加掩饰的喜悦,让他觉得温暖。又因为她们还都是些“小姑娘”,这样的善待,不会给他造成任何负担,这也是他喜欢来这儿的原因。对如今的他来说,一切,越简单越好。

林斯不想打扰梦中人,就陪着晓琳一起走出书斋。但等他回来,那位姑娘却不见了。沙发旁的地板上有一枚古色古香的硬币。林斯抱着毯子,站在沙发旁,有那么一会儿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做梦了。他看看自己座位旁落地灯发出的暖金色光芒,又看看窗外昏沉的天色。角落里,大落地钟传来轻微的咔咔声......他低下发丝微卷的漂亮的头,看着手中深蓝色的毯子,自嘲地笑了一下。突然他想起晚上有约会,应该先回家换身衣服。于是放下毯子,回身拿起书,想了想,俯身捡起地上的硬币,离开俱乐部回家去了。


2

林斯住在巨鹿巷5号。

巨鹿巷是青江市为数不多的保存完好的老巷子之一,隐身于市中心公园后方,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巷子不宽,高大的法国梧桐卫兵一样挺直腰板站在路两边,繁茂的枝叶由两边向中间合拢,在小巷上空搭起一道林荫。

经历了战火和动乱的洗礼,这些属于上个世纪初的二层小洋楼还算体面。在现任住户们的一次次申请下,市领导终于允许对这些“历史建筑”经行修缮,可以装空调、给排水、供暖供气,但是“建筑本身包括房屋格局、外立面材质、颜色等等必须原样保留,在此基础上可以翻新”。不管怎样,巨鹿巷总算走进了新时代,七座小楼,犹如等待被晨光镀金的小山丘,慢慢地一栋接一栋的恢复了往日的光彩。

林斯正躺在浴缸里。浴室里水雾氤氲,带着薰衣草、佛手柑、雪松香味的泡泡挤满浴缸。林斯闭着眼睛,头枕在浴缸边上,正沉浸在「柴可夫斯基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时而如泣如诉时而激情如礼花绽放的旋律中。

这首曲子固然是小提琴协奏中的传世之作,而林斯来说却有着另一层珍贵之处。从小林斯接受的是西式教育,从他记事起,每天到了那个时候,妈妈都会把他抱到琴凳上,坐在自己身边,听她弹琴。慢慢地,他长高了,不需要妈妈抱了,也能跟妈妈四手联弹简单的曲子。再后来,妈妈就不在了。那一年,林斯10岁。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林斯对钢琴情有独钟,而对其他乐器则明显没有兴趣。

其实他家里有很多黑胶唱盘,从古典音乐到爵士乐,从歌剧到格里高利圣咏,种类繁多。妈妈去世后,比他大五岁的大姐、大三岁的二姐相继离开家到外省读书,爸爸一如既往地天南地北忙生意。家里除了老管家裴叔,他就再也没有第二个可以谈话聊天的人了。

[if !supportLists]一天,[endif]他在书房里百无聊赖,翻翻捡捡地找出一个唱盘。封套上写着“送给亲爱的宝贝念青,祝你生日快乐,此生和顺。”他认得那是妈妈的笔记。看日期,是他六岁那年。庆山是他的乳名。

他打开唱机,放好唱盘。随着旋转,悠扬的小提琴响起,那一瞬间他好像看到妈妈就坐在那张她最喜欢的靠椅上,面带微笑,随着旋律,用脚轻轻地打着拍子。一个十岁的男孩扑在扶手椅里大声哭泣着,夕阳的余晖照在他剧烈耸动的肩背上,犹如妈妈无言的抚慰。他平生第一次听懂了小提琴。在这之前弦乐只会让他头痛,他不觉得妈妈口中的“乐器皇后”好在哪儿,那个时候的他更愿意听偶尔被召到家里来做棉被的老头儿弹棉花,如果他可以选择的话。

“哦,妈妈......。”林斯带着几分惊恐想要赶紧驱散开刚才的念头,就像我们下意识地挥舞手臂驱赶突然飞到面前的小飞虫那样。他没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但是不肯承认,在他内心深处是多么渴望见到那张脸,渴望被那双美丽的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抱在怀里爱抚,就像小时候那样。

水的温度有点高,冲浪功能制造的波浪按摩着林斯健美的身体。这个年届四十的男人对自己爱护有加,不论是身体还是灵魂。

“嗡嗡......嗡嗡......”,持续不断地蜂鸣声把林斯从幻梦中拉了回来,他用遥控器把音乐声关小,打开电话的免提功能:

“喂,我的大少爷,是不是又泡澡呢?你再不接电话我就要把门砸碎冲进来救你啦!”

倪大路在电话那头哇啦哇啦地大叫。一听到他的大嗓门,林斯就开心得忍不住笑。有他在,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用怕。自从妈妈离开之后,林斯在人世间挣扎了快三十年,眼看快要绝望的时候,倪大路仿佛从天而降。林斯觉得自己这条命是他救的。为了倪大路他什么都可以做。当然他从来不曾在他面前表露过。不过他也知道,即便如此,倪大路是懂他这份心思的。无话不谈,世间难得。而心有灵犀,才是真的凤毛麟角。遇上了,一定要珍惜。为这份默契,是上天赐予的珍宝。拿命都不换。

话说他们俩是在一次航海旅行中认识的。老实说,那次的旅行简直糟透了。成群结队的中国老头老太,还有妈妈团、亲子团。当你看到本该安静整洁的图书馆里,书被四处乱扔,多动症似的淘气包满处乱跑,身后跟着气急败坏的家长,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人间”和“地狱”这两个词会被放在一起。

当时林斯被吵得晕头转向心烦意乱,就在他忍无可忍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发现一个运动员似的壮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三下五除二就把图书馆里的女人老人和娃娃们“请”了出去,那一大群各色人等边往外走还边和他打着招呼好像很熟的样子。壮汉一转身,看到这位有着小麦肤色的英俊男子正瞪着眼睛看着自己,随即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说起来,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儿了。

“你准备好了吗?我再过半个小时过去接你。”

“嗯,知道了......”林斯像个大孩子似的懒洋洋地应着,他很享受被大路照顾的感觉。



普鲁斯皇宫,青江市最负盛名的夜总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夜夜笙歌,三教九流混杂期间,却始终太太平平。主场大厅是年轻人的世界,有黑人DJ主场,舞曲劲爆,爱玩儿的人们肩膀挨着肩膀,脚尖踢着脚跟,跟着音乐乱舞,肾上腺素在酒精的刺激下汹涌澎湃。可是,要想进入后院,就没那么容易了。按惯例要提前一个星期才能预订到位置。传说中后院的那些个厅堂,最小的一间也要200平米,富丽无比,歌姬舞娘更是人间极品。

“今天又是什么人啊,能劳动您大驾?”

林斯安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撕下一瓣儿橘子塞进嘴里,顺便扫了一眼正在开车的倪大路。

“怎么?普鲁斯不好吗?”

巨石似的倪大路双手轻托方向盘,神色轻松地注视着前方,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在夜色车灯中半隐半现。林斯总觉得他应该去开坦克。

“有什么好的,心术不正的男人,口不对心的女人,俗不可耐的装修......,不过,花园还不错,月光之下,还真有些幽思之趣。”

林斯说着,不知可否地摇头一笑,又吃了一瓣儿橘子。

“是,林大公子是雅士,那种地方当然入不了您的法眼。虽然我不像你那么爱看书,不过你是知道我的,朕......”

倪大路顺口刚说出自己的“头衔”,发觉林斯一直看向窗外的目光正射向自己,马上改口道:“真的一点都不喜欢那种地方!”说完,还郑重地点了点头。

他眼角余光看到林斯又剥开一个橘子,便继续道:“不过,今天的确是有一个非常之人,我一定要见见。你不是喜欢听故事吗?这人啊,他的经历就是一部秘史,坊间传说很多,今天或许可以听他自己说说。”

“好,有故事听就好。”

林斯吃完了最后一瓣儿橘子,又把橘子皮里的汁液挤到手里,两只手互相揉搓一番,再把两手搭在鼻子上深深地吸着气。收拾好橘子皮,再喝口水,然后舒舒服服地往后一靠,美美地叹了口气。

倪大路闻着满鼻子的清香,吹起了口哨,偷空儿又扫了一眼林斯。见他微闭着双眼,禁不住握了下他的手,一丝笑意在夜色中荡漾开来。


“嗨呀,倪董,欢迎欢迎欢迎!”

陈七,人称七哥,每天晚上8点准时在普鲁斯皇宫门口迎接贵客。这不,倪大路的车刚一停下,他就赶忙从台阶上跑了下来。礼宾打开车门,倪大路刚一露头,他就招呼上了。

“七哥真是勤勉,怪不得这儿天天爆满,真所谓“天道酬勤”啊!”

倪大路握着陈七伸过来的手晃了晃,笑呵呵地说。

和高大健壮的倪大路站在一起,陈七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霍比特人。他仰起脑袋,圆圆胖胖的脸蛋儿笑开了花:“倪董就爱打趣人,生意好还不全靠您老人家捧场......”

正说着,看到林斯走过来站在倪大路身旁,“呦,我正纳闷呢,倪董来了,林先生怎么没来?林先生真是玉树临风啊!”

“七哥好!”林斯笑眯眯地拱了拱手。

“托您的福,吃得好睡得好,不过这上了年纪的人呐,什么事儿都慢半拍儿!哎呦,看我净在这儿耽误工夫,您二位快请进吧,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孩子们。”

说着,吩咐穿着白色制服的礼宾带路,目送二人步上台阶。

“这么帅的男人至今还都单着,唉......”陈七看着两个人的背影,忍不住摇了摇头,看看表,也跟着步上台阶坚守岗位去了。


3

倪大路和林斯两个人在前厅换了装束:倪大路一件浅金色镶红边长袍,宝蓝色灯笼裤,外罩一件黑丝绒披风,一走起路来猩红色的绒里上下翻飞,帝王气度爆棚;林斯则是一件月白色长袍,腰间配了一条深金色扭花腰带,同样的宝蓝色灯笼裤,披了件淡青色镶毛领羊毛披风,真真是潘安再世。

脱了鞋,换上镶着皮底的袜拖,各自戴上白色包头,倪大路淘气,又向服务生要了一副翘胡子粘在唇上,冲着林斯又是耸肩膀又是挤眉毛吹胡子,倒是让一旁的服务生笑弯了腰。

“露怯了不是?”

林斯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撇着嘴,说:“阿拉伯人跳的可是肚皮舞,你那是什么?烤羊肉串儿的新疆大叔!”

“肚皮舞有什么难的!看我的!”

倪大路撇开两条大长腿,下蹲呈马步,开始前后左右地扭动腰肢,两条健硕的胳膊左右挥舞,脸上还模仿舞娘做出妩媚的样子,突然一个媚眼飞过来,着实把林斯吓了一跳,接着就忍不住大笑起来,再看一旁的服务生早就捂着肚子蹲地上去了。

“怎么样,还不错吧,啊哈哈哈哈!”

看到林斯这么开心,倪大路也禁不住神采飞扬。对他来说如何能让林斯彻底走出过去的阴霾,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情,如果有对症的灵丹妙药,他愿意倾其所有去交换。

在游轮上遇到林斯,倪大路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而之前的岁月不过是傻小子闯天下罢了。他心无旁骛地完成了自己儿时要造大船要航海的梦想,而大海也真的回馈给了他一份此生最珍贵的礼物,那就是林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笑着拉起仍在笑个不停的林斯,踩着厚厚的阿拉伯手织羊毛地毯朝内院走去。


普鲁斯皇宫的内院设计极其简单,一道回廊围绕着一汪池水。池中心有一小亭,小亭的五个飞檐下各挂着一串小风铃。风起铃动,铃声或清灵或古雅或高亢或低婉,此起彼伏宛如名伶合唱。说来奇怪,此亭与回廊之间并无栈桥相连,难道这个亭子并不是为了供来客闲坐歇息而仅仅是个点缀?遥看亭中果然只有石桌而无石凳。


“有趣。”林斯喜欢这里,总想着怎么能到那个小亭子上去逍遥一下。

“想明白了么?”倪大路一旁打趣道。

“一定有暗道通到那里。我很难相信这只是个摆设。”林斯一脸的阴晴不定。

“等会儿要见的人或许会告诉你此中奥秘。”倪大路一晃脑袋,满脸高深。

林斯偏过头,斜着眼睛看着他。他知道这时候就算自己怎么问这个家伙也不会说出一个字儿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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