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摄影与微距摄影
静物摄影与人物摄影、景物摄影相对,以无生命(此无生命为相对概念,比如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鱼虾、已摘掉的瓜果等)、人为可自由移动或组合的物体为表现对象的摄影。多以工业或手工制成品、自然存在的无生命物体等为拍摄题材。在真实反映被摄体固有特征的基础上,经过创意构思,并结合构图、光线、影调、色彩等摄影手段进行艺术创作,将拍摄对象表现成具有艺术美感的摄影作品。这就叫静物摄影。
静物摄影更像是绘画中的静物绘画,拿着水粉、水彩等各种颜料来描绘,这样的题材更加富有诗意不是吗?
“微距”意为在较近距离以大倍率进行的拍摄,人眼往往对近于15cm的物体就看不清了,而专业微距镜头的光学校正按近拍的需要进行设计。按德国的工业标准,成像比例大于1∶1的称为微距摄影范畴。
美国《当代摄影词典》中的定义是这样解释的∶“通过相机拍摄1∶1或更大影像比的摄影”。这里我们所说的比率指底片影像大小与实物之间的比例关系,35毫米相机标准镜头最大拍摄比率为1∶10。摄影界公认的说法是,拍摄1∶1~1∶4左右影像比的都属微距摄影,而达到10∶1~200∶1则属显微摄影。
平时我们记录影像的时候,更多的处于宏观的视角的支点观察世间万物,而微距,则让人们看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的精妙,昆虫的复眼、肢体上的绒毛,一颗平日里丝毫不起眼的水珠......这些在微距镜头中呈现出一个无比迷人的微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