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在民”已知成了人类的共识,我今天来谈谈“价值在民”。
“价值在民”意为人世间的一切人为的价值都是由一个一个的具体公民所创造。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不认可把许多人为创造的价值归结为机构或制度的说法。因为既使有的机构和制度做了有价值的事,但归根到底其价值也是由其中具体的个人所创造的。对此我不打算展开讨论,接下来我主要谈谈公民如何创造价值。
社会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公民的文明程度,当一个人在不断完善自我并变得更加文明的时候,他就在创造价值。
当一个人在帮助他人的时候,他就在创造价值。
当一个人举止优雅、给他人带来美感的时候,他就在创造价值。
尽管人人平等,但不同的人所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一个人为他人或社会解决的问题越难,造福的人群越多,持续的时间越长,他所创造的价值也就越大。
当一个人生活在一个资源被高度垄断、机会严重不均等、公民的基本权利缺乏保障的社会,如何去创造价值呢?
一种观点认为要先解决体制与机制的障碍,才有可能去创造价值。我觉得如果找到了有效改变体制、机制的路径,并且能把工作不断往前推进,这本身就非常有价值。但如果没有找到有效的路径,工作长期原地踏步,我觉得那就得寻找其他创造价值的机会了。
在体制、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能不能创造价值呢?我觉得是可以的。社会的文明进步可以从许多方面去推进。比如从价值观、思维、教育、科学、技术、艺术、创业、公益等方面。
在一个外部环境不好的社会并非不能创造价值,关键看公民是否有思路,是否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能否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简单的问题,然后逐一予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也非常重要,因为单个公民的力量弱了。
所以,我建议公民在艰难的环境中不要放弃自己的努力。在这种环境中创造价值尽管很难,但正因为难,才显得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