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给子女带孩子的义务吗?


从法律层面来讲,无此义务。但为何如今老人带孙、外孙已成普遍现象?因为这事绝不能仅从权利、义务角度来探讨。

我们都知道,当事人一旦非要厘清权利义务关系,说明他们是要完全抛开感情论事,这在生意场上适用,可在处理家庭关系上用这招,怕很少有人能接受。

一些老人所言“我没义务给你带孩子”、“自己生的自己带”……看似是在潇洒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实则是在割裂个人与家庭、长辈与晚辈的关系,如果一个家庭要严格按照权利义务的划分来运行,那所谓的“家是心灵的港湾、灵魂的归宿”纯粹是扯淡,而法律规定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在涉及家庭方面留有人情味儿。

况且,孩子也是老人的后代,要称呼你们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你们带来天伦之乐,怎么能说得像是路人甲乙丙丁一样跟你们毫无关系呢?

这不是要道德绑架老人非得帮子女带孩子,但若是老人有帮扶的能力,子女又确需帮助,冷眼旁观倒也可以,可感情是要靠相互理解和扶持来维系,你在可以伸出援手的时候选择视而不见,又在自己需要帮扶的时候用“义务”二字去绑架别人,是否有失公允?你又是否有能力做到不利他只利己?

当然,实在无力帮扶的,作为子女,我们也要理解和接受。

年轻人外出工作以养家糊口,老人力所能及地做好支持工作,这是一个家庭和谐共生、积极向上的样子。反过来,每个人又都是受益者,儿孙后代安居乐业,老人也能安享晚年。

放眼望去,在有小孩的地方就会有为数不少的老人小心翼翼看护的身影,不用说,绝大部分老人会主动伸出手来牵起年幼的孙子孙女,以减轻子女的负担,这必须予以肯定。

但还是有少数人要用“权利”、“义务”来掰扯界限,法律用权利、义务来规范社会行为,逾越此线就是违法甚至犯罪,并不是要求人们要比照此线去进行社会活动。如今,一些父母在尽力托举子女,不过父母条件有好有差,我们不能强求父母把我们托举得多高,但是铁了心要消耗子女能量的父母,就不要在年老力衰时强求子女来爱你。

“老人没有帮子女带孩子的义务”,这句话老人知晓即可,不必常常挂在嘴上,理由如前所述。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子女要把这句话牢记于心,父母在力所能及的减轻你的负担,你却趁机躲开,把帮扶变成父母的义务,对孩子也不尽抚养责任,这种甩手掌柜行为应该自觉停止。

据我观察,一些有老人帮忙带孩子的年轻人可能还蜷缩在摇篮里当老宝贝,不愿站起来当个像样的大人,怪不得有些老人忍不住要掰扯权利、义务关系,该!

另外,权利义务争议不一定就是由权利义务问题引发的,很可能是两代人久处生厌延伸出来的矛盾所致。

两代人久处很难不生厌,不过以我的经验,可以少生厌。

首先,划清界限,互不干涉对方生活,只要人家没有胡作非为、糟蹋生活,管他怎么着。

其次,各自对自己的生活习惯负责,为炒菜放不放辣椒吵架?完全没必要,饭菜不合胃口,自己去厨房做点喜爱的下饭菜不就得了,再不济点个外卖嘛,不至于为这点小事吵架。

再次,减少网络平台交集,发个朋友圈被误会为阴阳怪气?最有效的方法不是解释,而是屏蔽对方,你也不要去关注对方的动态,以此减少误会和由此引发的胡思乱想。

最后,要适当的表示,老人帮忙带孩子,你偶尔给点零花钱,虽说他们可能不会要,但你给他们零花钱的行为会让他们觉得有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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