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这个名字不是我取的,只是突然的有一天,他告诉我,原来他是我的同城君,因为我们在同一个城市。
他的网名是此间的少年,听起来就是小文艺的那种,写得几篇文章,偶尔会引得人落泪。
他说夏天的时候,也会穿着白色的t恤或者衬衫,所以他说自己是不是也可以算是那风中的白衣少年。
他喜欢独自一个人,或者说其实“独自”是他的朋友,他喜欢独自陪他旅行,看书,吃饭,聊天,并且更多的时候是独自陪他成长。
他是个特别的人,会改造迷彩服为很man 的背心,会穿一双解放鞋,会出门带着保温杯,会里长外短的服装搭法。
他说他是个很随意的人,很多时候只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说每个人都有自身的性格,自然会有独特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是个性使然,而非偏执。
我第一次从他身上感觉到,人能这样活着真的很好,所以和他接触我很轻松,我不会觉得累,不用矫情,也可以随意矫情。
他养过一条无可替代的狗,叫做巴里。巴里,是条能带来好运气的好狗。在他心里巴里比八公更好的狗,他们一起度过无忧无虑童年、度过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他喜欢打球,那种很的程度吧。他说打球打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女粉丝。我想这就是他为什么穿着球衣,居然在图书馆睡着的原因吧。
他很勤奋,有空就找兼职,有时候一天打两份工。很想努力挣钱然后再把它狠狠得花掉。在约客镇从帮厨到了前台服务员了。离开的时候还会想念以前偷吃最多的鸡米花。然后我听朋友说去麦当劳买鸡米花,服务员说鸡米花是肯德基的,原来约客镇也是有卖的。
他喜欢骑单车,自信的是自己骑车的样子怎么那么帅。而自认为牛B的是把单车的脚踏板骑断了,断了,了。
他说其实他一直记得Mr.Chen说过一句话。“男人要有爱好”。他喜欢书吧,所以借书的时候,查看借书的历史,会发觉有些书让他感动过哭过,笑过。是啊,一个人就应该把日子过成诗,时而简单,时而精致。
他说老的时候想种花,养蜜蜂。然后告诉自己,以前睡过车站。
他也是柔情的人,《刺青》触动心弦,三次想哭,眼眶里打转,落不下泪,看完《舞娘》这书,他说他的心很平静了,工学交替结束了……走的时候,把车间认真扫了一遍。
留言版有将近三百页,有很多人一直在他身后,关心着,爱着。这些都是他值得拥有的,他爽朗,热情,大方,宽容。
他让我知道,不一定是情侣才会在乎对方,即使不是密友,分开长了,也会想念,谢谢一直在生命中的陪伴。
他会翻看我的留言板,却不带来和带走一片云彩!或许他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吧,人生那么长,故事每天都会发生,发不发表意见,可能在他看来都不能改变什么。
他会很执意的来看看我,经常只是和我说说话!
他说一些只有他才会说的话,暖心,或者直白,或者委婉!
我曾经说要给他一份毕业礼物,这份礼物到现在还没有送出去。
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散的,可能是他结婚忘记邀请我了吧。
此间的少年,无言的温柔,总是给的刚刚好!这些文字,送给这样的你!
原稿 于 2015年5月 (更新于2019年冬)
后续
看到这篇文章以后,总觉得和同城君需要一个正式的告别,于是将这个文章发给了他,他隔天才回复,他说:不知道 怎么回你 但看了这些写给我的文字 还是打湿了双眼 刚好看到的时候在吃火锅 坐滴滴车上再看了一遍 谢谢你写的文字 想起了以前的点滴 谢谢你 我现在被生活所压着 不懂要怎么问候你 所以选择不打扰。我在福州 过几天回龙岩 你在哪里。好久没坚持看书了 最近看完一本书 叫 平凡的世界。 这书花了我一年多才看完,哎生活呀生活 你在哪里 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
我回复他:现实的生活真的改变了人很多吧,只是在忙碌的生活背后,我突然停下来了几天,发现了以前的自己。可能只是会花几分钟的时间去怀念,然后还是得告诉自己,面对现实,继续往前走,不要留念。我最近还可以,你可能不知道那么巧,我也在看平凡的世界,第二十七章了,这是我第6次看这本书,一切都挺好的,如果有空,朋友之间还是可以互相挂念一下的,你说的呀,又不是只有恋人,分开久了,才会想念的。
是啊,生活啊生活,我们曾经那些可爱的人啊,算是一个结局吧,就算以后见或者不见,我心里的这个遗憾已经不再遗憾了。
更新与2019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