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配备通常有以下要求:
管道燃气企业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需经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员需经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30人以下:总数配备1人。
30-100人:总数配备2人。
101-300人:总数配备3人。
301人以上:总数配备5人。
岗位人员数量
电工: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配备1名(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瓶装液化气企业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由省级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等及企业安全员由省级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管道燃气企业要求类似。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30人以下:总数配备1人。
30-100人:总数配备2人。
101-300人:总数配备3人。
301人以上:总数配备5人。
岗位人员数量
电工: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配备1名(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汽车加气企业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等及企业安全员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30人以下:总数配备1人。
30-100人:总数配备2人。
101-300人:总数配备3人。
301人以上:总数配备5人。
岗位人员数量
电工: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配备1名(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