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曹操能够在官渡之战击败袁绍,其中有军事上的策略,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大战之前,占据河南一带的曹操在政治上“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地掌握了话语权,把握了舆论的导向,还有就是在农业生产上推行“屯田制”,解决流民,恢复经济,筹集军粮,保障了战争的进行。那什么是屯田制?曹操推行这一制度有何特点?其效果如何呢?
屯田制是中国传统社会用军事管理方式将劳动者束缚于国有土地上的一项特殊的土地制度,从土地国有的角度分析,井田制瓦解后,土地私有制开始出现,但是这不意味着土地国有制的消亡,只是变奴隶主土地国有制为封建主的土地国有制而已。到了两汉时期土地国有制得到发展和壮大,直到东汉时期,土地国有仍以“公田”“官田”的名称存在。
屯田主要可以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在西汉时对付匈奴的军事行动中,晁错提出“徙民实边”的办法巩固边陲防御,募民戍边开始出现,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屯;后来随着西汉在北方军事斗争中的节节胜利,相继设置张掖和酒泉郡,又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地区设置田官,并安排六十万士卒在那里且戍且田;太初四年(公元前 101 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征大宛,血洗轮台,汉廷又在轮台、渠梨(均在今新疆轮台东南)等地分别置“田卒数百人”用以屯田。昭、宣时期和元帝初年,除继续轮台、渠梨的屯田外,又先后在伊循(今新疆哈密县西)、赤谷城、(今俄罗斯中亚伊塞克湖东南)、车师前王庭(今新疆吐鲁番西北)等地搞军屯。
西汉屯田减轻了军粮不足和粮草转运成本高的困难,为国家节约了一笔开支,加强了汉王朝的边防力量,并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开发。同时,内地流民被移到边地进行屯田,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土地兼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然而,尽管在西汉时期就出现了屯田现象,但屯田没有被制度化,多是用于避免长途调粮,解决边境需求。真正提出屯田制的,是在曹魏时期,这一时期的屯田制规模更大、影响更广。
东汉末年烽烟四起,全国人口一度减少73%,农业生产遭到毁灭性打击,粮食极度缺乏。期间,曹魏欲争霸天下,数次出征皆因军粮不足而退兵。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开始推行屯田制,制定军屯、民屯和士家屯三种标准,全面推广、分类管理。其核心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中央集权,独立于现有行政体系之外,另行建立自上而下、专司屯田的各级官员,如屯田司马、屯田都尉、屯田校尉等官吏,不受地方官员节制,保障政令畅通和粮食所获尽归中央;其次区别对待,政府向流民(称作“屯田客”)组织起的民屯(仍需按照军事组织编制和管理)提供种子、农具、耕畜等,50 人一屯,让他们去耕作。收获后根据国家提供的农具和耕畜数量的多少,按比例与政府分成。需要注意的是屯田客主要从事生产、必要时也参加战斗(实际上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组织方式,便于掌控劳动力数量,计划安排和落实生产任务、统一协调和指挥生产活动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军屯土地上的生产者主要是士兵(称屯兵或田兵等),和他们的家属(所谓土家)按军队的编制进行组织与管理以屯、营为单位且耕且守;三、管理科学,无论军屯还是民屯,均按照军事编制的组织方式进行管理。相对于当时一方面大批人民流离失所和另一方面大量土地荒芜来说,这样的管理模式,无疑是一种最好的结合方式。曹魏实行军事编制的屯田相对于同时代其他割据者实行的各种大众化的劳作方式更具组织性和纪律性“更显得紧凑”体现出优化组合的特质,因而更为先进!
从建安元年 (196年),曹操采用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在都城许下实行屯田,至司马氏禅魏立晋,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年废农官,曹魏战时屯田制宣告结束,其前后历时70余年。 曹魏政权的屯田制使得受战争之扰的北方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通过安置流民、北方的社会秩序也得到稳定,充实了国家力量,其统一北方及代汉建魏奠定了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