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鲁迅无疑是半封建社会的“猛兽”,眼光比他当年操的手术刀更锋利,思想独到同时具有号召力,是那个时代的“逆子弄臣”,并指出中国的历史,本质是“吃人”的历史。
瞿秋白曾用过一个罗马神话故事来形容鲁迅,“是野兽(狼)的奶汁所喂养大的。”
这所谓的“野兽的奶汁”是从哪里来的?让鲁迅的“精神营养”如此勇猛。
鲁迅为何爱读“野史”?正史它不香吗?
这还得从梁启超将开始。1902年鲁迅刚去留学日本,梁启超等人开始倡导“新史学”,要更新历史观。
大多数的历史基本是记录帝王将相的,一来是平民百姓的无人关心,二来是识字又专门来记录民间的人极少。所以史料一代传一代,基本上都是关于帝王贵族名人的记载。
梁启超提出了进化论的历史观,全面地批判了封建主义史学。他大胆指出了封建主义史学不过是“帝王将相家谱”,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家谱”;所谓“正统”,“一言以蔽之日,自为奴隶根性所束缚,而复以煽后人之奴隶根性而已”;他特别强调了史学对于社会改革、发展的作用,他说,“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宗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
正确的历史观,是正确世界观的组成部分,梁启超这样做也是为了改变当时人们封建思想,促使大众觉醒,鲁迅从这里受到启发。
鲁迅从小就很喜欢历史,并且阅读大量的正史、野史。后来鲁迅说,倘要读旧书,“倒不如去读史,尤其是宋朝明朝史,而且尤须是野史;或者看杂说。”
为什么喜欢“杂”和“野”?鲁迅说它们是“无伪饰”的,是原始的史料,虽然显得粗鄙,但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因此,鲁迅对它们格外重视。鲁迅一向偏爱带有“野性”的东西,耸着鼻子嗅“俗味”,他说,正人君子往往憎恶“野”的东西,也不喜欢“俗”人的“道破”。而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我们“必须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诓骗”。
秉承着这样与众不同的思路,他读了大量的野史,例如古代志怪、民间传说《山海经》,记载朝野遗事、社会风情的《曲洧旧闻》《明季稗史汇编》,记述史迹旧闻及各地风士、传闻琐事杂史《鸡肋编》,杂采帝王官场人事记录的《立斋闲录》《南烬纪闻》,以及采集小说杂记的《太平广记》《玉芝堂谈荟》。特别是《太平广记》,是鲁迅后来写《中国小说史略》的灵感和资料源泉。
再看过来鲁迅的文章,主角和高富帅、白富美扯不上关系,人物出场都带着浓郁的乡邻僻野味道,如孔乙己、阿Q、华老栓都是社会底层人物,充满了俗味,赤裸裸的人物性格无半点粉饰。
孔乙己的思想迂腐,跟别人争辩“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贫苦可笑的“知识分子”,一个没有时代生存能力的“知识分子”,最终还是被这个社会“吃掉”。
阿Q是低到尘埃里去的人物,不能正视自己所受到的侮辱,反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不得清醒反倒自得其乐。这种“粗野”的精神胜利,没有给阿Q带来实际的半点好处。
相比之下,华老栓胆子就更“野”了,为了治疗儿子的痨病,不去寻医,听信民间“血馒头”的治疗方法,既是不幸,又是愚昧。
鲁迅这种有意偏离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直接描写, 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野史书写的启发影响。
有人会好奇,野史的“营养成分”究竟在哪里?仅仅是因为“非正式、不正经”吗?非也非也,在中国古代史上, 野史纂作之风最盛时候(魏晋南北朝时期、两宋之际、宋末元初、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正好是中国历史上战乱频仍、社会动荡最剧烈的时期,这些时期也正是古代学术思想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所以往往会比较有突破性,或者是看起来和正史态度有所偏离。
鲁迅所处时期,和“野史”盛行的时期类似——局势不稳,思想激荡,这恰恰成为鲁迅的“精神肥料”,相对而言,“野史”咀嚼起来比正史更香!这让他开眼看世界,把散落在民间的丑态和愚昧,通过底层小人物的角色呈现出来。
鲁迅在野史里有何大发现?“吃人”本质提炼过程?
鲁迅从野史阅读过程当中,有三大重要发现:
一是、国民的劣性。经过长期的封建统治,国民劣性已经根深蒂固。面对中国社会改革问题,他认为“最紧要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血淋淋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教训。固步自封,乃人的劣性导致。
二是,“贼与王、主与奴既相通,又可互相转化”。从哲学上说能互转相通,具有同一性,因此可以互相转化。好比现代所谓的时尚照片,我们也发现了一个“土到极致便是潮”的哲学道理,贼与王、主与奴的转化大概是这个原理。也就是说明,历史上即便贼民战胜了帝王,贼民会变成另一个王,继续封建统治,无法突破。
鲁迅早期就提出“匪”与“帝”相通的看法。他说,“看旧史”,知道“外戚、宦官、奸臣、小人当国”,“小民便大抵相率而为盗”,成了“农民革命军”,“那么,社会不是改进了么?”鲁迅肯定地说“不”,社会并没有改进,“匪便被称为帝”,这时,“文人学者都来恭维,又称反对他的为匪了”。
鲁迅借此分析了农民革命的历史悲剧。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未能跳出封建主义的樊篱,他们即使夺得了政权,也是推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如刘邦做了皇帝,就要掠夺子女玉帛,阿Q掌了权,就要杀掉小D、王胡等人,“贼”做了“王”,社会还是同样的命运。要进入民主社会,这些限制和痼疾必须去除。
最终,中国历史,是“吃人”的历史。
鲁迅这样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或者依靠灵光乍现。
鲁迅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就有“郭巨埋儿”的记载,宋朝人编著的《开河记》也有麻叔谋蒸吃小孩的记载。在《安龙逸史》里,整个明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可不就是讲“吃人”的历史么?
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提到,“后人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
(指《狂人日记》)。此种发现,关系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因为偶读《资治通鉴》,才醒悟到原来中国人尚是一个食人民族。
《狂人日记》,记“狂人”幻想出被吃掉的种种情景,背后含义是惧怕封建礼教将人活生生吃掉。
鲁迅是旧时病态社会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横眉冷对千夫指,委身进入“狂人”身体内,记录下害怕被“吃掉”的心理活动和记忆重现,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猛烈鞭挞。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