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遇到过那么多白衬衫的男孩子
我还是会想起他
如果快乐太难 那就祝你平安

那是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
似朝阳喷薄而出 似新条抽出绿芽
似溪水驶向远方 似流云散至天边
我喜欢的男孩子叫高枫,他的生日是七夕节的前五天,他是巨蟹座,他的眼睛很好看,左边一一颗泪痣,他喜欢打篮球,皮肤偏黑,连脚裸都是黑色,他初中是他们班的体育委员,他跑步超级快。
我喜欢看他笑的样子,喜欢看他穿白衬衫的样子,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喜欢他的所有。
遇见他的时候是2016年的冬天11月份 阳光下 运动场上他在跑1500米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喜欢很久很久,他跑步的编号是5号,他在前方光芒万丈,人群中依然那么耀眼,以至于后来照亮了我整个青春,运动会过后就是星期六放假了,我朋友在放假的时候帮我要到了他的QQ(那个时候都是经常玩QQ 现在想起来感觉好小学生 哈哈哈)他那个时候每天早上去学校都好早的,我每天早上5:30就起床,然后6:40多去找我朋友一起去学校,就为了早点去可以多看他。
那个时候成绩不好,然后好多作业都是第二天早上去学校借同学的抄,那个时候经常作业没抄完还错过了看他的时间,因为他们班在我们班楼上,他每次转弯上楼的时候我都可以看到他,有次跟他聊天的时候,他好像认错了我,以为我朋友是我,因为是她帮我要的QQ,然后星期一读书的时候,我早上去学校很早,去他们教室外面等他,等了好久我们准备回教室了,刚下楼的时候他就上来了,那个时候天还没怎么亮 雾蒙蒙的,他背了一个书包双肩包那种,看到我们很羞涩的笑了一下,当时那一下我感觉他好乖,现在想起来嘴角都会上扬,嘻嘻。
后来的每个星期我经常早上去他们教室看他,他们班有个窗子边的同学看到我 他的嘴巴里面还在吃着早饭就一直喊高枫快跑她又来了,下课上厕所我们也会经常看到他,我感觉他每节课都要去操场玩,我还经常在上楼那些地方堵他,放学的时候看到他下楼我都会很快的跑出教室下楼跑的很快跟在他身后。
差不多过了半个月运动会的名次出来了,他跑1500米是第一名,获奖同学的名字都会写在一起然后贴在玻璃上。晚上补课的时候我把他的名字撕了下来想自己留作纪念(现在想起来感觉个人好不要脸 哈哈哈)他喜欢打篮球,有时候下午放学我都会在操场上看他打一会篮球再回家。
那个遇见他的冬天很快过去了。放寒假的时候我都会在QQ上面找他聊天之类的! 2017年的夏天很让我难忘,因为那个夏天我要毕业了,看他的机会就一个学期的时间了,我跟他家是反方向,出校门他往右边走我往左边走,中午放学回家我吃了饭很快就去找我朋友一起去学校了,因为他中午去学校也很早他要打篮球,我们在操场转两圈看他打篮球然后算到时间去教室拿垃圾桶,因为我们下楼倒垃圾的时候差不多就要上课了。他都要上楼正好可以看见,那一个学期中午倒垃圾的差不多都是我们,可能青春期的暗恋大概就是这样美好。
那个时候看到他都能开心一天,我还记得有一天下午他穿着白衬衫迎着太阳站在操场上就像小说里面写的那样,那一年我喜欢的男孩子站在榕树下刚好穿了一身白衬衫,从此我就爱上了白衬衫。是啊,直到现在回想起那一幕都让我记忆犹新,那个夏天过得普通但又不平凡,像小说里面的情节俗套的掉牙,想遇见他又怕看到他。我们拍完毕业照那天我去他教室让他写同学录,他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棒棒糖,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之前我朋友买的让他在我毕业那天送我。
后来暑假的时候我经常在QQ上面找他烦他 他就把我删了,然后我一直加每天加20次的那种,他一直都没同意。我就想过段时间再去加他,我后来读的职业学校和他不在一个地方,他初三的事情我都是靠我妹知道的,因为他们两个在同一个班。我妹是她婆婆跟我妈关系比较好,然后我们小学的时候都是在一起玩的。
那一年过得很平淡,我在新学校有新的环境生活也会经常想起他,初中的时候一直没敢告诉他,我喜欢他之类的,但是他一直都知道,后来我闺蜜告诉我说我初中的那些小动作是个人都会感觉到的。我们那个年级还有他们隔壁班好多都知道我喜欢他,我一直以为自己没表现出来,他们中考前一天晚上我给他发信息说中考加油。然后大概把初中喜欢他那些事简单告诉了他,他一直都知道我一直喜欢他,他说我们还是做朋友,我也告诉他我会放下,但那个时候只是说给他听的,自己压根没想过要放下之类的。
情不知所起 一往情深。后来他上的高中是和我闺蜜一个学校的,他读的艺体班是体育生,在学校他有好多小迷妹。我经常在表白墙上看到有女生说喜欢他想要他QQ啥的,没过多久他疯狂谈女朋友,其实他初中也这样经常一两个月就换女朋友,从初二到现在他高二他交的每个女朋友我都知道,每个女生的名字和基本信息我都了解,因为他换女朋友我闺蜜都会告诉我。
今年5月4号青年节。他独唱《我曾》我闺蜜录给我听的,从他快手上面看到今年暑假他去成都集训在学钢琴,我感觉他现在越变越好比起刚认识他的时候,希望他一直这样下去越来越优秀。
今年是喜欢他的第三年,遇见他的第三个冬天,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
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遇见你。
我现在能想通能接受也能放下,关于他的所有照片还有备忘录我都已经删了。
后来遇到过那么多穿白衬衫的男孩子,我还是会想起他。
觉得还是他穿起来比较好看。
如果快乐太难,那就祝你平安。
高枫 感谢你浓妆墨彩的来过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