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在讲述一个故事时,会以三种基本视角开始: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
第一人称,就是说“我”,采用我的视角去讲故事。通常,我们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都用“我”的视角,这样容易让人有真实感。第二人称,就是在说“你”。通常在用“你”这个词时,更多是给对方一个建议或是指导。第三人称,就是在说“他”,从视角人物的立场讲故事,这样我们可以将自己变成一部摄像机,记录栩栩如生的细节与镜头。
用这三种视角讲故事,各有利弊。但给客户讲故事,我们的建议是:只要有可能,就尽量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讲述。因为第三方的例子,始终没有发生在你身上的例子更让人信服。
这其实跟心理学上的“自我暴露效应”原理是一样的。即一个人如果想要和别人建立比较密切的关系,一定程度的自我暴露是不可缺少的。这不难理解,例如,一个人的恋爱经历属于个人隐私,一般人只会对特别亲密的朋友说。如果你主动透露自己的隐私--“我从上学的时候就没有女人缘”“真是不好意思,我曾经被甩过3次”,这就等于向对方暗示:你与他的关系比较亲近。这样,对方也可能会放松地谈论自己的事情--“我也是这样啊……”这可能会使你们的关系更近一层。因此,在开展销售工作之前,我们不妨和对方分享一些自己的故事,包括我们个人的故事和我们公司的故事。例如:“说起来,前几天有这么一件事……”“我儿子啊,前几天捡回来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本来我想让他扔了,结果现在我比他还喜欢那条狗呢!”……即使是一些与销售工作不相干的故事,也可以让谈判在一种温馨的气氛中开始,并且更顺利地进行。正如美国亨廷顿国际银行的首席采购员德比·马诺斯·麦克亨利所说:“这些故事不会让我买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但它们肯定使谈话变得更加顺畅。
当然,讲关于自己的故事,不同于做简历,不必将自己的人生履历一一告知对方,也是有一些技巧在其中的。
大多数销售员常用的方法就是在对方与自己的共同点上做文章。例如,一位朋友讲起自己一次买裤子的经历;